[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几点思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足

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总局对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那么,在当前国税工作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情况下,如何搞好国税系统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呢?笔者认为,重点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抓机制建设,保持精神文明创建的常态化。近两年,从上到下,各级各部门都更加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已经不是权宜之计,而成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为此,作为国税部门,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机制,才能搞好创建工作,才能把已经通过创建获得的各类各项荣誉巩固保护好,才能在已有精神文明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向更高的创建目标迈进。要保持精神文明创建的常态化,必须要建立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坚强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系统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副局长具体抓、班子成员一起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网络,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一致,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保证文明创建的有效开展。二是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明确主管部门、主办部门、协办部门,确定他们的职责及相互关系,保证指挥有力,责任到位。三是要建立不断增长的投入机制。精神文明创建,需要硬件建设,也需要软件建设。这些建设都需要一定量的资金投入。为此,建立不断增长的投入机制,每年做好规划,确保精神文明创建投入年年有新增长,从而保证各项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为精神文明创建奠定良好的基础。四是要建立完善各项创建制度。制度的建立完善是保证创建机制顺畅运行的有效手段。为此,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完善各项制度,以有效推进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现阶段,我认为主要应完善创建组织领导制度、创建计划、创建检查监督考核制度、创建责任制度、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等。只有完善了各类管用的制度并加以落实,才能保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抓队伍素质,增强精神文明创建的原动力。精神文明创建,关键在人。因此,提高国税干部的素质是关键。当前及今后的创建工作中,要根据工作实际及干部队伍实际,以“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为载体,大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广泛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教育培训工作中,要狠抓各类学习制度的落实,鼓励、激励干部参加业余学习、参加各类资格证书考试,并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以正确的理论武装国税干部,使国税干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党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在文明创建活动中的作用,更大范围地调动各方面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巩固已经形成的党政群团按各自的职能优势和工作特点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要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和表彰奖励,使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利益。对创建工作不重视,创建工作长期停滞不前的科室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把精神文明建设与绩效考核、年终考核、评先推优、干部任用等工作挂钩,从根本上解决内在动力不足问题。要坚决杜绝“牌子到手、创建到位、盲目乐观、不思进取”的思想,确保各类先进的评选质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动力。
   三、抓相互结合,提高精神文明创建的实效性。精神文明创建不是一项独立的工作,必须与其它工作、其它部门联系起来才行。一是要做到条块结合。既要落实上级局的有关要求,还要落实好当地文明办、团委、妇联等组织的创建工作要求。文明单位、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荣誉的评定取得都需要地方相关部门的检查考核,他们制定的标准、提出的要求,作为创建主体的国税部门来说,必须不折不扣予以落实。在落实过程中,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多沟通,争取多支持。这样才能在各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评比中赢得主动,在评比中能取得好成绩。二是做到创建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精神文明创建并非单纯追求一块牌子、一张证书,更重要的是要通过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促进国税事业的更好发展,树立国税部门“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形象。因此,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要摆脱为创建而创建,一提精神文明创建就厌烦的思想,消除创建妨碍税收业务工作等不正确的想法。真正从精神文明创建的宗旨出发,在研究部署开展各项税收业务工作的过程中,一同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将精神文明创建要求融入到税收业务工作中去,真正做到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达到双促进、双提高的效果。
四、抓考核检查,巩固精神文明创建的新成果。精神文明创建不是突击工作能完成的,关键在于平时的积累。然而,在实际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一些单位往往会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针对这种状况,必须在创建过程中实施检查考核,以督促各级各部门真正将精神文明创建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体现在干部的岗位行为中,将每一项精神文明创建的成果巩固好、发扬好。把精神文明创建同岗位责任目标和年度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日常检查与阶段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确保创建目标及创建标准的逐条落实,促进精神文明创建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成果的不断丰富和发展。 
五、抓工作作风,营造精神文明创建的新气象。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有力武器,是构建和谐税务的重要手段,也是税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一个单位廉政建设的水准和行业风气的好坏,是衡量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要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干部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和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防微杜渐,强化自律意识,算好人生四笔账(政治、经济、人生、家庭),把握好三个圈(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严格各项廉政制度,加强“两权”监督制约,以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观看反腐电教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设置征求意见箱、召开纳税人座谈会、明察暗访、到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等形式,将纪检监察“关口”前移,进行事前、事中监督。通过制度“管廉”、社会“访廉”、群众“述廉评廉”、全局“谈廉”、领导“诺廉”、考核“查廉”、家庭“助廉”、文化“促廉”,使干部职工对廉政文化入耳、入脑、入心,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抓成果记载,保障精神文明创建的完整性。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不是空口说说的,一项项成果必须要逐步记载加以反映,形成完整的创建台账才行。因为上级检查考核时,除了直观的可以看到外,其它的都需要通过创建台账来考核检查。因此,要在精神文明创建中不断取得好的收获,创建台账非常重要,必须注重平时成果的记载。当前,国税部门已经实现了精神文明创建成果记载的电子化、信息化,建立了精神文明创建电子台帐。这不仅方便了记载,也有利于台帐的查看、考核,比起纸质台帐来,电子台帐图文并茂,看起来更直观醒目,反映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可以更加迅速。通过电子台帐的信息共享,还可以相互借鉴学习,取长补短,有利于促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为此,在创建工作中,要十分重视创建台账的维护记载工作,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维护及时,成果记载真实完整。真正发挥好创建台账的作用,让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为全体国税干部共享,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创建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为国税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