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奖励管理办法_本科教学工作奖励与管理办法

**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本科教学工作奖励与管理办法 (15-12-30) 为不断强化本科教学中心地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我院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我院本科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内容及奖励标准如下:
一、 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如教学团队,精品课程,教学成果奖,教学改革课题,精品视频公开课,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教学名师等,按照如下标准按项目进行奖励:国家级项目奖励前五名完成人,一等奖奖励20000元,二等奖奖励10000元,三等奖奖励5000元;
省级项目奖励前三名完成人,一等奖奖励6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

二、 本科教学工作业绩 1、本科教学优秀奖:不超过6人,每人奖励3000元。

参评条件:(1)教学工作量的要求:上一学年讲授2门以上(含2门)本部本科课程。(2)教学效果的要求:所承担的本部本科课程中至少2门的学生评教成绩排名均在全院前20%之内。

2、本科教学贡献奖:不超过4人,每人奖励2000元。

参评条件:(1)教学工作量的要求:上一学年至少讲授1门本部课程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条件A、上一学年至少讲授3门以上(含3门)本科课程;
条件B、本科课程工作量排名在全院前20%之内。(2)教学效果的要求:所承担的课程中至少3门的学生评教成绩排名均在全院前30%之内(本部和汇华学院课程的学生评教成绩分别计算)。

注:(1)重复课的重数计为门数;

(2)本科教学优秀奖与本科教学贡献奖不重复计算。

(3)上述两类本科教学奖均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评选产生。

(4)若当年学校组织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学院与学校的评选工作合并统筹安排。

三、 本科教材与论文 1、 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我单位名义编著、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本科教材。每部奖励1000-3000元。

2、 在国内期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按照学校科技处对国内核心学术刊物分类标准进行奖励。一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二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800元;
三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500元。

3、 全日制本科生在国内期刊上发表的专业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对指导教师予以奖励。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500元;
在非核心但属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

四、 竞赛 1、 参加省级以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如讲课比赛、微课程教学设计竞赛等)的教师,获国家级奖的,一等奖奖励10000元、二等奖奖励5000元,三等奖奖励3000元;
获省级奖励的,一等奖奖励3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

2、指导我院本科生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的,对指导教师予以奖励。

(1)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

(2)省部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

注:竞赛获奖级别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结合实际情况认定。

备注:
1、 本奖励办法每自然年年终组织实施一次,对上一教学年的各类本科教学成果进行统计、评选与奖励,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所有的奖励在学院教职工大会上颁发。

2、 本办法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3、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