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201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镇安全生产工作个人总结

xx镇201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强化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实行依法督导检查治理,有效地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镇安全稳定。现将我镇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如下:
一、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初步实现网格化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深入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需要。对此,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创新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村成立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进度时间,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成效。

(二)合理设置网格。为使安全生产网格设置的科学合理,既有利于乡镇政府管理,又能有利于企业发挥自身的特点,我们组织镇安管站人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实际情况具体对待中找方法、谋思路,为网格化管理如何选好切入点,找准结合部打开了新的思路。全镇按照区划和生产经营单位类别共划分为12个网格,每个网格设安全生产协管员一名。

(三)强化安全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施“条块结合”。镇政府和各村签订了《xx镇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各企业、摊点也要根据自身实际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并对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每一个网格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行 “三定”,即定人、定岗、定责,切实做到工作到人、职责到人、责任到人,基本形成了各负其责,相互协调,互相监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落实监督检查。今年来,我们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把整改情况上报镇政府或相关部门。对那些不重视安全生产,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严重的列入企业黑名单。2013年11月和12月,我镇安监站人员和市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我镇的烟花爆竹销售摊点、加油站、涉氨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已由相关部门下达了相关文书。

(五)确保取得实效。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中,镇安监站对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进度情况每月进行调度,并将调度情况报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予以宣传推广,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得力、措施不严格、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要进行批评。对有关人员没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宣传效果 根据中央、省市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我镇制定完善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方案》、《安全生产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安全生产管理十项制度》、《职业卫生统计制度试行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多次召开由党政班子、全体干部、支村两委、企业摊点负责人、镇直部门负责人等单独或全体参加的会议,安排部署、宣传培训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和知识,并要求各村通过宣传标语、条幅、广播、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13年,我镇共召开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总结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培训大会四次,悬挂条幅或书写标语30余条,发放《关于在工矿企业认真查找事故诱因预防事故发生的告知书》200余份,《机械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表》50余份,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从根源上查找问题,认真查找导致事故发生的诱因,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1、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狠抓落实,对全镇的各类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校园周边场所、市场、饭店、网吧、易燃易爆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三次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企业、摊点170余家。同时,将安全生产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在一起共同开展,采取集中执法行动三次,组织安监、环保、公安、工商、电力等各类执法人员120人次,车辆30台次。一是对属于“十五小”、“新六小”企业的予以取缔,共依法取缔炼铝摊点19家,揭电缆皮摊点26家;
二是对有安全隐患的(主要是废旧塑料加工行业)采取了断电、摘变压器等限电措施,关停塑料颗粒企业41家,待其整改完成后再恢复供电,目前已恢复供电四家(两家停业,两家正在整改施工)。三是加大动态巡查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包企业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抽调人员组成督导巡查组,对违法生产的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对在巡查工作中发现的属于 “十五小”、“新六小”企业依法取缔(4家明胶冶炼厂、1家小炼油厂、1家炼蜡厂,1家炼铝摊点)。

2、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与镇综治办、派出所、邯邰工商所等建立警务协作机制,将责任落实到单位、镇村、企业摊点,切实将危爆物品管理工作,确保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取得实效,确保危爆物品“不炸响、不流失、不被盗、不进京”。截止目前,我镇共出动宣传检查车62辆次,人员25人次,悬挂标语22余条,印发公安部《关于收缴非法危爆物品严厉打击危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宣传资料200余份,排查闲置房屋和废弃厂房340余处,对发现的加油站、涉氨企业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已由相关部门发放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配合市安监局对原11家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整合、取缔,由11家减为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