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整改工作方案] 加油站的油罐

XX镇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整改 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水十条”及省、市、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镇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4月底前,全镇所有加油站(点)地下油罐必须完成双层罐改造或者防渗池建设任务。

二、整改内容 (一)制定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整改工作方案 镇政府督促辖区内中石化各私营加油站(点)业主对地下油罐进行全面排查,列出详细清单,制定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整改工作方案,做到“五落实”。即落实整改内容、落实整改标准、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8日 (二)开辟绿色审批通道 中石化和各私营加油业主需要将报批手续于20XX年2月28日前提交各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从简、从快予以审批。对于符合审批手续的加油站(点),商务局、环保局、安监局、消防大队、规划、市监局等部门要3月15日前于完成审批手续,出具相关文件。

完成时限:20XX年3月15日 (三)加快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建设进度 中石化和各私营加油站(点)业主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于尚未完成改造的地下油罐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挂图作战,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限期完工。在施工过程中,企业应注意安全生产,防范安全风险。各职能部门加大检查和指导力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完成时限:20XX年5月15日 (四)组织检查验收 企业完成整改任务后,应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完成情况,并完善相关资料档案备查。镇政府应组织市监、公安、环保等部门对各加油站(点)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形成报告向县商务和县环保局备案。

完成时限:20XX年6月10日 三、责任分工 (一)明确责任。中石化宿州灵璧分公司和各私营加油站(点)业主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负有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负责辖区内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各村(居)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二)部门分工。镇政府负责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整改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统一调度,并对未按期完成改造任务或防渗设施达不到要求的加油站(点),由镇政府组织公安、环保、市监等执法部门进行原地查封、处罚;
镇环委办负责统筹油品供应与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改造工作、督促各地按时完成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对于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计划完成时间晚于20XX年5月底的加油站(点),商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不予通过2018年度年检,对于4月底前尚未动工整改的私营加油站(点)点实行停业整改;
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于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加油站(点),取消其经营资格;
安委办负责在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派出所负责在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过程中指导、督促企业做好消防安全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油罐进行检测。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各加油站(点)经营业主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将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作为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按照要求完成全部营业中的加油站(点)防渗改造任务,显著降低加油站(点)污染地下水风险。

(二)加大督查调度。镇政府将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改造工作作为当前我镇突出环境整改问题重点工作,交由各环保督察组进行督察督办,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将督查结果纳入镇政府对各村(居)年度绩效考核中。镇政府加强调度,20XX年3月底前实行每周一调度,20XX年4月1日起实行每日一调度。

(三)严肃追责问责。镇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导致工作滞后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于整改重视程度不够、改造任务进展缓慢的加油站(点),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约谈等措施,并将相关情况向其主管部门发函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