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民主评议工作提高民主监督实效_推进实效

近年来,我县政协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出发点,着力探索加强民主评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在实践中完善,在完善中发展,使民主监督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坚持民主评议的政治性  

加强领导,既是把握民主评议正确方向的重要原则,又是搞好民主评议活动的根本保证。在评议工作中,我们着力坚持:一是党委高度重视。我县民主评议活动始终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从而保证评议活动的方向正确、目标明确。县委班子换届之初,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向此德在县政协八届一次全委会上就要求“县政协对部门要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并亲自修改县政协起草的《民主评议实施意见》,将原稿中的“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县委、政府决策的参考依据”改为“把民主评议结果作为领导班子目标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年民主评议的具体方案和被评议对象的确定都由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并以县委文件批转执行。同时,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向此德对我县民主评议工作还提出了“评出压力、评出动力、评出合力”的总体要求。在评议动员大会、测评大会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委托副书记和常务副县长与会并讲话。二是政府积极支持。县政府对民主评议经费单列,全额支付;
政府分管领导不仅要参加民主评议动员大会和测评大会,听取评议意见和建议,而且主动到被评议部门组织民主评议工作,带头落实整改意见。三是部门主动配合。在动员大会上,被评部门主要负责人明确表态,提出迎评方案,成立迎评领导小组,亲自抓迎评工作,以“查找问题不怕丑、触及矛盾不怕痛”的勇气,深入查找本行业、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自查自纠,将评议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规范程序,增强民主评议的科学性  

在民主评议的程序上我们坚持: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协主席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主席任评议工作组组长,相关委(室)负责人和市县政协委员代表为成员,同时按照体现代表性、针对性、广泛性的要求,先后组织100多名市、县政协委员和有关方面的群众代表,多层次、全方位参与评议活动。二是遴选评议部门。我们按照围绕全局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工作薄弱点突出的三个要求,选准被评部门。开展评议工作两年来,先后对林业和园林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和旅游局四个部门进行了评议。三是精选评议内容。我们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和职能,紧紧围绕推进重点工作、提高行政执行能力、加强作风建设、提案办理等共性问题,选择党政所需、群众所盼、委员所能的课题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力求使民主评议真正做到“评”到点子上,“议”到关键处。同时针对评议部门特点和职能,研究制定了《领导班子民意调查表》、《问卷调查表》、《民主测评表》,分别在动员大会和测评大会上向被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评议工作组成员和乡镇部门负责人发放填写,并根据对评议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满意程度划分为“满意、较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四是规范评议程序。整个评议活动历时半年,我们根据任务目标、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将其划分为五个阶段。准备动员阶段用时1个月,期间制定评议工作方案,培训评议工作组成员,召开被评议部门民主评议工作动员大会;
摸底调查阶段用时50天,期间通过与被评对象座谈、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摸底调查,深入了解被评部门的有关情况;
组织评议阶段用时1个月,期间在前阶段摸底调查基础上,形成评议报告,召开“面对面”民主测评大会,根据测评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落实整改阶段用时2个月,期间主要通过被评部门限期自主整改与评议工作组跟踪督促整改两种方式整改提高;
总结提高阶段用时15天,期间召开民主评议工作总结会,通报整改结果,提出工作建议,并将民主评议成果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委。五是讲究评议方法。在开展工作中,我们坚持从全县工作大局出发、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突出评议工作重点;
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看待问题,注重深入基层,掌握一线资料,辩证看待问题;
我们坚持以推进工作为目的,准确定位,做到献策不决策,出力不包办,尽职不越位;
我们坚持整改督办从严,扎实搞好跟踪检查,督促办理,决不走过场。六是注重评议的民主权重。我们始终把群众作为参与评议的主体,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评议电话和邮箱、选聘评议代表和监督员、进行民主测评等方式扩大群众参与评议的渠道,把被评单位职工、群众的测评结果作为评议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大评议的民主权重。七是注重宣传引导。在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中,始终坚持宣传开路,正面引导的原则。在宣传报道方面,借助网络、电视等媒介力量进行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推进民主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正面引导方面,一是评议初期由评议领导小组组长和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交心,提高被评部门的认识;
二是召开动员大会,被评议单位和评议工作组全体成员形成思想共识。三是在发现被评议部门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帮助解决其疑难问题,变“我被监督”为“我要监督”,达到评议主体和评议客体间的良性互动。  

三、强化整改,确保民主评议的实效性  

在落实整改阶段中我们坚持:一是深化整改方式。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的要求被评部门做到边评边改、边议边改;
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时间和要求,限时整改;
对被评部门无能力整改,但又需进一步推动的工作,协调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协助解决,促成整改。二是强化跟踪督办。督查回访是整个民主评议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重要一环。民主评议活动整改阶段结束后,我们要求被评部门将整改落实情况向政协主席会议进行通报。同时,我们组织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回访整改的落实情况,对被评议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落实不力和需要进一步推动的工作,我们还组织开展专项视察活动,并邀请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参加,推进问题的解决。三是注重结果运用。对每年的民主评议结果,不能仅仅在大会上通报宣布,要做到适度公开,涉及民生和行风建设等情况,我们通过电视、网络及时对外公布,对于涉及领导班子和重大问题的报告县委后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同时对整改效果好,被评定为“满意”等次的领导班子,由县委进行表彰奖励;
对整改不到位,被评定为“不满意”等次的领导班子由评议领导小组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结果报县委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任用的依据。  

通过民主评议工作的开展,在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和推进民主监督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加强自身建设中,我们树立了“无权可做好事,虚权可干实事”的工作理念,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做得有声有色,真正实现“有为有位”;
在推进民主监督中,被评单位收到作风更加好转、班子更加团结、职工更加齐心、群众更加满意、从政更加廉洁、工作更加出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