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020年春季学期 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精神,严防严控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有效提升我县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X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XXX县教育局决定于即日起至X月底前,联合开展2020年全县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行为,严防严控食物中毒风险,严防严控新冠疫情在校园发生、蔓延。提升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我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二、检查对象 学校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面向学生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销售经营者。

三、工作内容 (一)学校全面自查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部署,按照《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1)要求开展自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中学校必须在X月X日前,完成自查自纠;
其他学段学校必须在开学前一周完成自查自纠。

一是查管理制度健全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2015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版)》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否明确每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  二是查管理工作执行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三是查场所物品清洁情况。重点自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地面是否有垃圾、有积水、有油渍;
墙壁和门窗是否有污渍、有灰尘;
天花板是否有霉斑、有灰尘;
场所内是否有害生物活动迹象;
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洁。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前,应对食品处理区内的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

四是查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重点自查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五是查食品原料合规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
食品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及原料是否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正常。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处理区内留存的已开封定型包装食品,若不能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应予以废弃。  六是查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重点自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
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是否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安排专人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和参加聚会情况逐一进行统计核查,严格落实开学前居家观察14天,做好台账记录的要求。  七是查人员规范操作情况。重点自查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并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加工制作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做到食品和工用具生熟分开,熟制食品烧熟煮透。  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学校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结果。  (二)部门联合检查    各市场监管所和自治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股室要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为重点单位,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及“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为重点行为,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督促学校或经营企业进行整改;
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视情形单独或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严肃查处。  自治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对学校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改善学校食堂供餐条件。  部门联合检查必须在4月1日前,完成属地高、初中学校食堂准备供餐安全检查核验,在开学一周前,完成所辖其他学段学校的检查核验工作。

(三)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工作 要按照《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指南》(附件3)的要求,督促学校食堂规范执行,严防严控新冠疫情在校园发生、蔓延。

(四)加强社会共治  部门之间要积极配合,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和“色标管理”工作,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
大力推行学校食品安全“互联网+”智慧监管模式,建设食品进货台账记录电子化、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工作部署 春季食物中毒进入易发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点多面广。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研判当前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势,把握特点和规律,结合实际部署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制订工作方案,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遏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问题导向,加强督促整改 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强化联动协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到不留死角盲区。要进一步细化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落实清单,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督促学校和责任人限时整改;
对于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实行挂牌督办,并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

(三)掌握情况,加强信息报送 各市场监管所、各乡镇中心学校及部门相关股室要合理安排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在本次专项检查行动结束后于2020年X月X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工作总结及附件2表格以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形式分别报送自治县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管股和自治县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突发情况和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管股联系人:XX,联系电话:0XXX-XXX,电子邮箱:XXX@163.com。

XX县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联系人:XX,联系电话:0XXX-XXXX,电子邮箱:X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