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采砂船、运砂船业主的公开信] 大型采砂船多少吨砂

各采砂船、运砂船业主:   

  闽江是我省最大的河流, 是600多万福州人民赖以生存的母亲河,素有“黄金水道”之称,担负着防洪灌溉、交通航运、生态涵养等重要功能,是全市人民的生命之源、福祉之脉、发展之基!   

  为更好地发挥闽江兴利除害作用,长期以来,各级政府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筑堤修坝,疏河护坡,并出台规章制度规范河砂资源的开采利用。省市政府先后发布了《通告》,对闽江河道采砂工作进行规范。但一些采砂、运砂船业主为谋求私利,无视政府禁令,把闽江当作“聚宝盆”和“摇钱树”,肆意盗采、超量开采闽江河砂资源,严重威胁河道行洪、通航和桥梁、码头、防洪堤安全,对自然生态和饮用水源地保护也构成了严重威胁。   

  保护闽江,是我们的一项共同任务。为此,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9月10日起开展闽江下游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并发布了《通告》,主要内容有:严禁在闽江下游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非法采砂、运砂和设置堆砂场。对“三无”(即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采砂船依法予以没收、拆解和销毁;
对持有船舶证件、但在非规划区采砂作业的采砂船一律实施扣押;
对持有船舶证件、在规划区内超量采砂的,依法予以重处。对非法采砂、运砂、堆砂行为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煽动、组织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控制河砂运出闽江口销往福州市外。对未持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河砂出境准运单》的运砂船,港口部门不予批准过驳作业,海事部门不签发出港证。违者由港口、海事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全面清理闽江下游沿岸堆砂场。   

  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希望大家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共同维护闽江下游河道秩序。同时,我们也奉劝那些仍顶风作案,甚至公然对抗、阻挠执法的船主,不要再抱侥幸心理,一意孤行,否则,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为促进福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以实际行动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闽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