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灌区和谐稳定论文_稳定和谐压倒一切

【摘 要】 水法规宣传教育是水法规建设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是加强水行政执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依法管理、依法治河的基础性战略工程。在水法规宣传中,采取多措施、全方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就可以在依法管理、依法治河方面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通过各种方式的水法规宣传,对增强灌区群众的水法律意识和水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河进程、努力促进灌区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通过水法规宣传教育,促使灌区水事秩序明显好转,全民水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水事案件逐年下降,水行政执法人员自身素质显著提高。形成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有效推动了灌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关键词】 水法规宣传  手段  多样化  建议   

     

   

自1986年实施普法规划以来,随着国家法制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强,依法治国成效显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石羊河流域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为核心的水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内容涵盖了水利工作的方方面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水法规体系,为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水事管理中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又好又快发展地方水务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群众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对于“千篇一律”的普法宣传方式、宣传手段持回避、被动、淡漠的态度;
少数单位及部门对普法教育重阶段性、轻长期性,工作中主动性不足,有畏难情绪。因此,无论是从当前普法宣传教育的现状看,还是从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的长远目标看,水法规宣传仍然是任重道远,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按照“宣传多样化、环节精细化、效果显著化”的原则对水法规宣传进行周密部署,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探索新途径,不断提升水法规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一、 水法规宣传的必要性  

水法规宣传教育是水法制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加强水行政执法的必然要求,是一项基础性的战略工程。水行政执法是水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把水事法律规范落到实处的集中表现。搞好水法规宣传教育对于促进依法治水、推动水行政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结合“法律六进”(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单位)活动,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水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灌区干部职工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河进程,为灌区水利建设事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当前水法规宣传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普法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活动,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近年来,通过加大水法规的宣传力度,水行政执法环境明显得到改善,水事违法案件逐年减少,取得了累累硕果。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基层水管单位的水法规普法宣传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对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经过近30年的普法教育,一些基层单位认为广大干部群众已经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识,普法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对普法工作持轻视态度。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摆不上位子,在组织领导上不够得力,反应在行动上只能是走过场被动应付。  

  二是宣传工作基本保障有待进一步落实大部分水行政法规宣传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由于多数水管单位都是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水法规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不能列入财政预算内,经常性的水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开展。  

  三是时间上集中困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绝大部分青壮年人员外出打工,水管单位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集中在“中国水周”、“世界水日”以及“12.4”普法宣传期间,集中学法难组织这种情况一直困扰着水法规宣传教育的正常开展。  

  四是宣传形式手段单一。目前水管单位水法规宣传教育的手段依然停留在讲讲课、出板报、搞专栏、开动喇叭、张贴标语上,宣传形式传统单一,形式单调,给人感觉是走过场,影响了水法规宣传教育的深入。  

三、水法规宣传教育必须创新宣传模式,做到形式多样  

水法规宣传教育有多种多样,手段也不尽相同。采取单一的宣传教育形式,单调而呆板,难以收到理想的宣传教育效果。特别是近几年来,各行各业都在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人们天天听普法,固然会受到一些教育,但是,也会不同程度地产生一些逆反心理,久而久之对一些单调、刻板的宣传会不屑一顾。因此,要想提高水法规宣传教育的效果,既要注意形式和手段、又要注意宣传效果,必须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各式各样的、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形式,让社会组织、法人和普通公民了解、知晓各种水法规,从而提高遵守水法规的意识。  

  (一)印发宣传品。针对灌区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采取精心制作宣传横幅、散发传单、制作宣传版面、出板报、出动广播宣传车、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等形式集中宣传,使群众接受法律教育,减少水事纠纷发生。  

  (二)制作声像制品。邀请区水务局专家发表电视讲话,结合《人、水、法》宣传制品以及典型案例,录制水法规宣传光盘,采用声像并茂,以具体事例讲解具体条款的方式,做到电视有像,电台有声,将水法规传播到千家万户。  

  (三)流动宣传。组织青年职工组成宣传方队,出动宣传车队,带上节目,送法下乡,把水利法规编写成脍炙人口的板书、小品等曲艺节目深入村组、学校、企业巡回演出,通过流动宣传达到送法到家、送法到校,让水法规知识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有的放矢地为他们解疑答惑。  

  (四)编发手机短信。在“中国水周”“世界水日”和“12.4”普法宣传期间,围绕宣传主题以不同内容向灌区干部群众发送相关水法规方面的短消息,将保护石羊河、珍惜水资源的理念传递到人们心中,为坚定不移地推进节水型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组织电影宣传队。利用电影巡回播放队,结合河道采砂规划、《人、水、法》等短片与电影故事片穿叉播放等形式在乡镇、村组进行巡回演出。积极主动向群众宣传讲解水法规内容及学习水法规对其切身利益的重要性,通过观看这些宣传片造就宣传声势,增强宣传效果,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  

  (六)结合景点介绍设立水法规宣传标牌。结合库区景点设立水法规宣传标志牌,让所有参观游览的人们在休闲之际轻松学习水利法规。  

(七)制作新年挂历进行宣传。设计制作以“依法治河、人人有责”为主题的新年挂历,系统阐述依法治河,确保防洪工程安全的重要性,冬训期间向有关单位、灌区村组送去宣传“依法治河”的新年挂历,不仅送去了新年问候,而且还把水法规知识带进千家万户。  

(八)在执法监督活动中加强水法规的宣传。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路线,在涉及水事务的行政审批、保护水工程完好性的水政执法工作中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以案说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启蒙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之门,唤醒其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觉性,真正做到“赏罚分明,奖惩得力”,有力地推进水法规贯彻实施的进程。  

四、对加强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  

(一)打牢水法规宣传的政治基础。建立健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举办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和法律知识讲座等制度,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执法的带头作用上下功夫。通过创建基层民主法治化示范单位活动,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的“六进”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和目标。  

(二)加强水法规宣传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水法规宣传人员、执法人员的素质培训,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法律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和自学的方式,加强《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学习,突出抓好信念宗旨、公正执法、纪律作风、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升水法规宣传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起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纪律严的水法规宣传教育队伍。  

(三)强化干部群众的参与意识。依法治国,人人有责。首先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率先垂范,深入基层普法,为广大群众做好学法、用法的表率。其次,没有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水法规宣传工作是很难开展的。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适时组织有深度,有具体内容,群众能广泛参与的学法用法活动,轰轰烈烈、扎扎实实地推进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全民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风气。  

(四)建立水法规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要开展好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就应及时建章立制,用法规、规章、制度等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制度上巩固取得的成果。基层水管单位应经常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培训班,定期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并按时考核、评比,以保证学习效果。通过上述的制度建设,不断巩固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效,切实保障水法规宣传工作的开展,确实提高水管单位水法规宣传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水法规宣传是加强水行政执法的必然手段,通过各种水法规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按照“法律六进”加强水法规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水进程,为灌区水务事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仍然是任重道远,这就更加需要我们努力加强水法规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为依法治河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