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工作要点 [明礼乡2018年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要点]

按照《2018年某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今年是我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乡的关键之年。我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确保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以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建立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扭住源头预防化解,突出矛盾攻坚破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保障全乡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一、立足“一综多专”,进一步深化多元化调解体系建设

(一)强化多元化调解综合平台功能发挥

乡调处中心要着力增强“三大能力”,即维护基层稳定的工作能力,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的源头防控能力,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能力。有效整合辖区内派出所、司法、信访、民政、国土等部门的调解资源,建立重大矛盾纠纷集中会办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调解委员会工作方法,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落实“有矛盾报纠纷、无矛盾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建立完善村民代表集体议事、民主恳谈会等工作制度,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二)着力提升多元化调解自身建设水平

乡调处中心作为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要平台,要加大有效投入力度。乡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进中心接待群众,解决问题,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以岗位职责为核心内容的内部管理程序,健全调解员选聘、工作例会、纠纷排查、业务培训、台帐管理、网络平台应用等一系列工作规范,推动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无越级上访、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事件”的“三无乡镇”创建,促进基层单位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着力抓好村推进委员会建设。各村要明确一名村干部具体负责。有专门的调解室和办公设施。在及时化解一般性邻里、家庭纠纷的同时,重点对可能激化的矛盾和涉众型纠纷、有可能引发非正常事件的重点人口,做好信息上报和稳控工作。

二、强化长效管理,着力完善多元化调解推进落实机制

各级调解组织要着力完善并落实源头防范、责任倒查、首办负责、督查指导等工作机制,形成多元化调解有效运行体制,全面提升多元化调解体系运作实效。

全面落实以“区域倒查、系统倒查、逐级查究”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调解工作责任机制。凡发生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杀人、投毒、放火、故意伤害等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等,必须实行倒查问责,对案件和事件的发生原因、过程、处置、定性、责任、处理意见要形成专题报告报送乡多元化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并落实以“首办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调处服务机制。要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严格执行矛盾纠纷调处首问首办负责、限时办理、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调解员的服务态度、办理质量、办结时限以及责任承诺。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妥善办理。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归口办理,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当场解决;
不能当场解决的,做好群众的解释安抚工作,明确专人限期解决,杜绝“踢皮球”现象,最大限度地将矛盾解决在首办环节,从源头上保证矛盾不上交。

三、筑牢首道防线,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完善排查预警机制。坚持受理调处与主动排查相结合,严格执行“有矛盾报纠纷、无矛盾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层级管理要求,坚持“村一天一排查、乡一周一排查”制度。全面建立矛盾纠纷分预警工作机制。各调解组织对排查报送的矛盾纠纷要完善分级调处、联合调处、督查指导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列入挂牌督办的矛盾纠纷,要定包干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员,认真组织调处,做到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化解。

乡、村建立每月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制度,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研究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方案和防激化措施,交流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经验,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安排下一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水平。

加强调解队伍建设。通过健全完善保障机制等措施,建立完善调解员选聘制度,积极将党代表、人大代表、“大学生”村官、社会工作者和经验丰富的“六老”群体吸进调解员队伍。巩固村老干部专职调解员队伍,制定村专职调解员准入标准和职称评定办法,重点解决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兼职挂名、年龄老化、业务能力不强、组织协调水平不高等问题。大力推行首席调解员、持证上岗、等级评定等制度。

加强多元化调解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多元化调解体系建设的先进典型、工作成果和模范人物,扩大多元化调解在社会群众中的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有矛盾纠纷找调处中心”的导向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