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扶贫工作浅析|残疾人扶贫政策

残疾人扶贫工作浅析   残疾人扶贫工作浅析   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缓解并逐步消除残疾人贫困现象,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由于残疾影响、受教育程度低、缺乏技能、机会不均等、扶贫资金投入不足等原因,残疾人仍是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重、扶持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所占比例较大的特困群体,是农村扶贫工作的重点人群。个人认为,目前贫困残疾人的扶贫脱贫工作要与全市的实施“六个一批”行动计划、“十大扶贫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主要着手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落实好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措施和扶贫开发等政策。将农村贫困残疾人普遍纳入农村社会保障范围,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对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施低保政策兜底,实施社会救助保障扶贫,重点落实好《**市残疾人救助保障办法》、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制度等。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人群,在扶持项目和扶持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特别是在实施“六个一批”和XXX个专项行动扶贫实施过程中,为贫困残疾人实施普惠加特惠、争取叠加特惠,给予重点和优先扶持。各类公共资源向贫困残疾人及家庭倾斜。创造条件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享受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2、完善社会保障救助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让贫困残疾人享受低保,做到应保尽保,使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长期的保障;
同时,实施好残疾人的重度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扶贫对象的生活费补贴制度。二是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体系来解决残疾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逐步把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并将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的额度再适当提高;
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网络,方便残疾人就近医疗康复。三是加大救助力度。政府应加大对特困残疾人的特殊补助,对突发重病住院、重度精神病人长期住院治疗、子女义务教育和就读大、中专学校助学等方面给予特殊帮助;
对因自然灾害受到损失的贫困残疾人进行重点救助。四是实施“阳光安居工程”。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农民进城落户、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给予优先安排并提高补助标准,打捆使用好相关的专项资金;
同时,完善用水、用电等配套设施,不断提高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标准。把改善残疾人居住环境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方筹集资金帮助残疾人在规划范围内,在出行方便和利于生产劳动的地方建房,使他们安居乐业。

  3、扶持就业创业发展生产。

  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就业岗位,有序安排农村贫困残疾人转移就业。选取符合农村实际,适合残疾人从事的投资小、见效快项目,引导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及家庭成员从事维修、商贸、手工艺加工、家庭服务、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项目。扶持农村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及带动残疾人就业的农村产业龙头企业。帮助有发展生产愿望的贫困残疾人家庭选择合适项目,给予重点扶持,提供切实有效服务。不断创新扶贫方式,巩固“公司+农户”、“小额信贷到户到人”等行之有效的扶贫模式,推广“整村赶平均”、“一户一策滚动发展”、“农村合作社”等残疾人扶贫典型做法。在政府的扶持下,实施“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创建一批管理规范、辐射带动力强、培训效果好、能够稳定增加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的扶贫基地。发挥地方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生产经营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居家灵活就业,就地就近发展设施农业、庭院经济、家庭手工艺生产等项目,有效提高家庭收入;
同时,有条件的地方要规范开展“股权量化”试点,帮助残疾人通过专业合作社达带动,持续获得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选择培训机构优先培训残疾人;
实施“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积极培训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成员;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不同类别的残疾人专项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一名劳动力掌握1至2门实用增收技术,强化培训后就业和创业扶持服务。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能力提升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工程及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开发工程中,对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农村残疾人优先选拔和培养。多渠道安排筹措资金,继续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生产发展、实用技术培训、就业创业等项目的支持力度。要针对贫困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提高贫困残疾人金融服务水平;
鼓励金融部门适当简化贷款程序,完善信贷服务政策;
加强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
发展针对贫困残疾人户的免抵押小额贷款产品;
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为贫困残疾人户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4、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残疾人扶贫。

  要动员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以及领导干部、党团员与贫困残疾人家庭结对开展“帮、包、带、扶”,督促帮助落实扶贫和救助政策,选择项目,筹措资金,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经营服务,扶助贫困残疾人脱贫。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抓好残疾人扶贫工作的落实,发挥政治优势,切实帮扶贫困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发展生产,增加收入。鼓励引导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志愿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充分发挥各级部门的定点扶贫的优势,优先扶持有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通过慈善捐赠、社会募集、各界帮助等途径多渠道筹措残疾人扶贫资金。县、乡、村(社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将农村残疾人扶贫、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工作纳入其中,推动建立社会帮扶残疾人扶贫工作的长效机制。

  5、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扶贫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扶贫十大专项行动规划,分解指标,量化考核,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并抓好落实。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协调机制,实行市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受益到人的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纳入扶贫规划同步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要指导基层党组织帮扶贫困残疾人,落实残疾人扶贫和救助政策,改善基本生活状况。要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自立自强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社会救助制度,实现应保尽保。要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投入,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要将支农惠农政策优先落实到有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要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优先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困难。要对农村残疾人扶贫监测给予指导。要动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和加盟店铺优先安置有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业,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创业加盟。要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选择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农家书屋”管理工作。要指导鼓励各金融机构开展农村残疾人扶贫信贷,创新产品,优惠利率,简化手续,提供无障碍服务;
要优先为从事种植、养殖和手工艺加工的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及残疾人家庭提供信贷支持。各级残联应发挥自身作用,参与残疾人扶贫规划制定、统筹协调扶贫资金和物资分配以及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
继续把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与残疾人扶贫开发相互结合,以任务促建设,以建设保任务,促进基层残疾人扶贫服务社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为残疾人扶贫提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