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用电提升方案 [2016年我市有序用电方案]

为做好2016年我市有序用电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保障全市居民生活、公共事业和工农业生产有序用电,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和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供电形势预测  

2016年,我市供电形势依然偏紧,用电高峰期电力缺口将达到700万千瓦。用电高峰期用电负荷约为70万千瓦,电力缺口将达到8万千瓦,用电高峰期可能出现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夏季电力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二、基本原则  

按照“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的原则,以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实现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为目标,认真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加强电网运行调度和事故预防预控,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规范用电秩序,提高应对处置能力,保障全市居民生活、公共事业和工农业生产有序用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保障体系。建立由市工信局牵头的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工作部署,制定和实施全市有序用电方案,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预测分析供电形势,及时调整完善有序用电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市有序用电方案执行落实情况。  

(二)编制预警预案,做好预防预控。实行四级预警响应,预警级别为:Ⅰ级,限电负荷(缺口)20%以上(红色);
Ⅱ级,限电负荷(缺口)10%—20%(橙色);
Ⅲ级,限电负荷(缺口)5%—10%(黄色);
Ⅳ级,限电负荷(缺口)5%以下(蓝色)。按照预警级别,根据电网限电负荷、时间等,及时启动相关预警预案,做好预防预控,保障有序用电。  

(三)加强电网运行调度,做好设备维护检修。市供电公司要按照统一指挥、科学调度、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电网运行调度、预警预测、应急演练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加强跟踪调度,公司相关部室和各供电所要严格执行上级调度指令,按照有序用电方案落实限电、保电措施,做好电网负荷监测预警,提高调控平衡能力,控制事态发展,保证用电需求。组织兴平热电公司做好发电设备维护检修和煤炭储备,服从电网统一调度,做到满发足供,保证用电急需。开展电力设施维护检修,特别要做好重点变电站、输变电线路的维护检修和重点用户的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电网安全承载能力。抓好安全生产,做好以夏季、冬季“四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夏季对雷电、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的预防准备,落实抢修人员、车辆和物资,强化值班措施,确保事故抢修快速到位、万无一失。  

(四)坚持有保有限,实施有序用电。电网限电期间,按照“有保有限”原则和“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要求,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重要用户的用电需求;
统筹安排重点企业或工艺流程特殊企业保安及生产用电;
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
组织建筑、房地产等施工企业避峰用电,用电高峰时段停止施工作业;
限制景观照明及大功率户外广告用电,城区及镇(街道、园区)驻地公共照明路灯实行减半开启。实行以电定休制度,根据限电负荷和时间,组织生产企业调整公休时间,实行“开六停一”、“开五停二”和“开四停三” 制度,组织连续性生产企业错峰、避峰用电。电网限电负荷达到10%以上时,按照实际用电负荷减少15%以上的用电指标错峰、避峰让电;
实行停产避峰让电,电网负荷持续缺口较大时,组织部分用电大户安排停产检修,调减电网负荷压力。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公共事业组织等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要求,带头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五)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维护正常用电秩序。认真贯彻《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规条例,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规范用电行为,保障有序用电。组织和引导电力用户特别是重点用户加强基础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有效防范和减少电力事故发生。做好有序用电监督检查,对非法占有电能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拒不执行全市有序用电方案、不服从电网调度指令违规用电、威胁电网安全的用户,分别采取警告、减少用电指标、停止供电等措施,对不积极落实有序用电措施、造成工作被动的镇(街道、园区),给予减少用电指标,以保证全市有序用电方案贯彻实施,维护正常的用电秩序。  

(六)做好重点用户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市机关事务管理、广播、电视、通信、医院、教育、金融、交通、自来水等公共事业组织,鑫汇矿业、金星矿业、旧店金矿、福泰矿业、广源发平度玻璃、荣泰玻璃、宏泰铜业、东和铸造等重点用户,要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具体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应对处置,避免和减少事故损失。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做好设施维护管理,保证本单位急需保安(营业)供电,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公共安全。  

(七)严肃工作纪律,规范限电行为。电网限电期间,供电部门要按照经批准的《青岛电网限电及事故平度地区拉路序位表》、《平度市有序用电限电线路序位表》实施电网调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限电行为,除电网发生突发事件紧急限电外,严禁随意给居民生活和电力用户拉闸限电,不得无故长期同时间段对同一用户限制用电。实施停电、限电措施,要按照《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履行事前告知、事后通报义务,并做好记录备案。落实岗位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擅自乱限电、乱拉闸的行为,要立即纠正并按照有关规章进行处理,对违反规定乱用职权限电拉闸引起电力用户投诉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八)加强值班服务和突发事件报告工作。市供电公司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电话:80602012,设立总经理服务电话:87361230,充分发挥95598服务热线作用,及时受理供用电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做好信息联络工作,电网限电期间,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人员要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做好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电网发生突发事故或限电负荷达到六级(5%)预警响应时,要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政府和市工信局,并根据电网限电负荷、持续时间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电力供应紧张时,如电力用户有特殊用电需求,可向市工信局或市供电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相关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答复和办理相关事宜。工作时间联系电话:市工信局87362760;
市供电公司87361466,80602222。  

四、职责分工  

(一)市工信局职责。负责组织全市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有序用电方案,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检查有序用电方案执行落实情况。  

(二)市供电公司职责。负责电网运行调度、预警预测和地方电能的调度工作。编制预警响应预案,协助市工信局制定全市有序用电方案,做好有序用电总结工作。加强电力设施维护检修,健全事故抢修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发展。指导、检查电力用户执行有序用电方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下属供电所执行有序用电方案,落实限电、保电措施。统计报送有序用电实施情况。  

(三)镇(街道、园区)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当地有序用电牵头组织工作,贯彻上级工作部署,落实全市有序用电方案要求,会同当地供电所编制实施本单位有序用电方案,做好有序用电总结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属地企业有序用电执行落实情况。组织查处当地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规施工作业行为,做好威胁电网安全的树木等障碍物的清除工作。  

(四)部门职责。市城建局负责职责内景观照明、公共照明路灯的调控管理,监督检查建筑、房地产企业施工工地用电高峰时段避峰措施执行落实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监督检查超市(商场)、酒店、宾馆等商贸企业避峰节电措施的落实情况;
市黄金公司负责直管企业有序用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电力用户职责。严格落实全市有序用电方案要求,服从供电部门统一调度管理,合理安排生产班次,精心调度设备运行,组织好避峰、错峰用电。加强内部管理,抓好电力设施维护,确保设备用电稳定可靠,提高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水平。  

(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工作措施,结合本部门和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电网应急调度  

因上级电网发生突发事故或限电达到Ⅳ级及以上时,由市供电公司根据上级调度指令,按照《平度市有序用电限电线路序位表》发布调度指令,实施电网调度。具体限电变电站及线路,由市供电公司根据电网限电负荷情况组织实施。  

(一)电网限电5%—10%以下时,按照“限电线路序位表”(1)实施电网调度;
  

(二)电网限电10%以上—20%以下时,按照“限电线路序位表”(2)实施电网调度;
  

(三)电网限电20%以上时,按照“限电线路序位表”(3)实施电网调度。  

六、方案实施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具体启动时间由工信局会同市供电公司根据电网限电负荷情况确定,执行方式和时间由市供电公司通知到电力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