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制度】 乡镇双拥工作的职责

**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制度 **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旗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承办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一、主要职责 (一)承办和协调落实旗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

(二)承办领导小组的各类会议和组织活动。

(三)贯彻落实上级财政双拥政策和旗双拥办制定的各项政策、地方性法规等。

(四)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情况,推广典型经验;
组织协调全局双拥宣传工作。

(五)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的联系、沟通、协调,承办向旗双拥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各项事宜。

(六)指导相关股室开展双拥工作。

(七)负责起草、呈报、收发、管理相关文电工作。

(八)负责订购双拥刊物和资料,报送相关双拥信息。

(九)承办旗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制度 (一)旗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办公室主任联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主要内容:就本单位双拥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办公室根据会议情况进行落实。学习各类关于双拥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学习文件。

(二)其他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三、公文处理 旗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旗双拥办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双拥工作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内蒙古军区,阿拉善盟委、行署、阿拉善军分区和旗委政府的双拥工作指示要求和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请示报告、部署工作、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的主要工具,具有相应的行政效力和约束力。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旗财政局领导小组行文关系:向旗委、政府和旗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行文,请示事项、报告工作。

旗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关系:向旗双拥办行文,通报双拥工作情况;
向驻旗的军地有关机关部门行文,沟通协调有关工作。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执行。

四、办事程序 凡呈请旗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事项,承办人员要经过深入细致的研究,提出明确的意见建议。重要事项在报批前,应先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待原则同意后再正式上报领导小组。

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任批办和交办的事项,承办人员要抓紧研究办理。需要上报处理意见和结果的一般应在10天以内完成;
领导有特别交代的,随交随办;
需要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后办理的,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