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影响行政执法工作的原因 行政执法所要的

行政执法是国家法律法规授予行政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在行政相对权范围内监管行政相对人的一种约束和管理,它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只要程序合法,任何个人、单位和法人都无权干涉和阻碍。然而现如今,面对行政部门正常执法检查,有些个体户和法人企业对行政执法意见很大,抵触不满情绪较为严重,出现一系列干扰正常执法的事件,严重者甚至出现言语肢体冲突,导致流血事件发生,所以当前改变这一不正常现象刻不容缓。  

一、执法现状  

目前我国行政部门的正常执法可以说是饱受质疑、议论纷纷,更多的人把目光锁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消极执法等方面,但是透过这些现象还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制约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比如:对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解,以及当事人对行政执法的认识等。有些企业认为执法者的例行检查纯属没事找事,觉得在他们眼中很正常的事,在执法者眼里都是大问题。老百姓也会错误地质疑正常的执法检查是企业没有疏通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关系而引起的,舆论媒体也会片面的质疑检查是流于形式,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比如说发生在我们食药监系统内影响最大、性质最恶劣的《上海福喜公司》事件,企业整整阻挠执法人员进厂长达一个半小时之久。人们不仅想问,究竟是何种原因使福喜公司拒绝接受检查?在这一个半小时内福喜公司厂内发生了什么?或者是福喜公司想掩饰什么?为什么进一道近在咫尺的大门就这么难?确实值得我们去深思。就从这个单一事件来看,我们行政执法面临的各种困境依然很多,可以说是障碍重重,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存在原因  

根据近段时间下乡跟县局同志探讨有关执法工作开展的情况,再结合自身所了解的一些情况,分析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政府职能部门干预。据了解,每个县市区包括乡一级政府都给所属的行政部门分配有招商引资指标,并将招商引资成绩纳入单位目标责任考核项目中,每个单位必须按期如实完成任务。这也就导致政府职能部门为了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轻视了引进企业的诚信度以及产品质量,使那些无责任心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及餐饮企业趁机进驻,再加上政府会给进驻企业很多优惠政策,甚至出台了检查需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的不成文规定,这无形中给执法检查工作套上了一层“枷锁”。执法检查是否正常进行?需要请示相关部门,这难免会走漏消息,企业提前得知会做好准备迎接检查,可问题是这样的执法检查还有什么意义?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很有可能生产出或销售大量不合格食品,而给社会造成更多隐患。还有部分政府职能部门人员直接干预执法检查,破坏执法环境,损坏执法人员形象。长此以往,执法工作终会陷入两难之中。  

(二)企业应付执法检查阳奉阴违。很多企业面对执法检查,虽然是笑脸相迎、态度端正、极力配合,但是背后却小动作不断,执法过程困难重重。不是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总是找原因让你监管不到重要环节,无法查阅到关键性资料,掌握不到第一手证据,甚至会敷衍了事地说“你改天再来”或者“我准备好给您送过去”等推托之词。还有企业负责人避而不见,或者派一名对企业状况不了解、不熟悉的员工予以接待,使其因为不能代表企业而履行有效的法律责任。多方面的阻挠和限制,使我们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工作不得被迫中止,而无功而返。试想,基层监管单位执法人员管辖的企业那么多,任务如此繁重,如果都是这种态度接受检查,以后如何开展工作?  

(三)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毫不避讳地说我们食药监管系统还有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深、掌握不透,而且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也没有进行过岗前培训,不能够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检查时不及时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反而耀武扬威、大声吆喝被监管对象,使得企业人员敢怒不敢言,从而使其产生抵触情绪。还有进厂检查时纯属走马观花,抓不住关键环节,发现不了问题隐患,提出一些根本没有任何实质性意义的问题让企业来整改,甚至还会说出“行外话”让企业人员耻笑。同时也存在“以罚代管”现象,追求罚款数额,忽略办案程序,案件调查、取证程序还未进行完结,有的执法人员就在毫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信口开河直接向当事人询问愿意交多少罚款了事,使执法检查根本没有严肃性和权威性。有些案件进入处罚程序后,执法文书送达不完整不齐全,嫌麻烦省略处罚程序,使案卷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以上内容是造成现在行政执法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的主要原因,也正是由于这几种原因,使执法监管人员丧失主动去企业检查的动力,导致的结果是每当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全社会都会质疑行政监管部门平时是如何监管的?为何每次都是等事故发生后才发现企业存在种种问题?现在很多有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都是被媒体记者暗访曝光出来,而并不是我们监管部门主动出击检查发现的,由此可见社会对行政监管部门的质疑是可以理解的,需立即改进。  

三、改进措施  

(一)明确责任,消除干扰。应该请示上级立即停止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不合理做法,消除对执法检查工作的不正常干预,加大对监管者工作纪律的监督,分清职责,建立健全责任制度,秉承谁干预谁承担,谁管理谁负责,明确各自的责任,使发生问题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有责可追,避免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诿扯皮。  

(二)积极引导,加强交流。宣传引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监管氛围,打造过硬品牌力量,让企业健康积极向上发展。监管部门应多组织培训交流会,让企业多了解国家在食品药品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一些新出台的国家标准制度,同时也可邀请一批食品药品方面专家赴厂给予企业一些技术性指导,或聘请当地知名、有威望人士当企业质量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也可向全社会范围内征集群众进厂参观制作流程和工艺,企业与企业之间也可以多举办交流活动,相互参观、相互学习,相互监督。  

(三)内强素质,提升水平。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座谈交流会,与大家一起分享执法经验,执法技巧,执法过程注意事项等。举办“执法大练兵活动”,模拟违法事实,让每位执法人员依法做出一份完整的案卷材料来进行评比。也可邀请一些法律界人士对办过的案卷进行点评,填补以前的空缺,弥补现在的不足,各个基层单位之间也可以互相交流学习,借鉴宝贵工作经验,取长补短,发挥自身优势,争取将每个案件办成铁案。  

(四)阳光执法,接受监督。对以后的执法工作要做到阳光透明,随时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使执法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当纠风监督员,杜绝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设立纠风投诉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以便群众监督。加强党风、作风廉政建设,不办人情案,不办关系案,不违规办案,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民生,不容小视,它的不健康发展会涉及到千万个家庭的健康、和睦、和谐,发生伤亡事件会引起社会不稳定,可以说是解决老百姓衣食住行后又一大难题。目前我国食品药品行业可以说是乱象丛生,无良企业无视法律法规,违法添加超出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限量的食品和药品,让不知道真相的老百姓食用,黑心作坊只顾个人利益,不管食品质量安全,做出大量有毒有害的食品流入市场,上了老百姓的餐桌,超市人员恶意篡改食品生产日期,销售过期食品,以及餐馆使用地沟油和未经检测农药残留的蔬菜,药厂出现“毒胶囊”等一系列食品药品事件乱象的发生严重扰乱老百姓的正常生活秩序,所以整治这些违法乱象工作迫在眉睫。这就要求我们食药监部门执法监管人员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把握工作重点,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法,克服重重困难,突破障碍规范市场秩序,为企业创造良好生产经营坏境,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才能打造出素质过硬、纪律严明,执法强有力、监管下真功的队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