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村联治综治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综治中心矛盾调处室工作会议

联村联治综治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村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和网格员、综治信息,人民调解员组织实施。重点排查辖区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人身损害、民间借贷、民族宗教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2.村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应当及时的就地化解,化解成功的,及时销号;
确实化解不了的,上报乡综治办确定化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村每周四应当召开一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协调会议,对本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措施进行分析,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众性事件的隐患苗头进行研判预警,对新出现且未化解的矛盾纠纷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及时将化解情况上报乡综治中心。
4.三级矛盾纠纷,化解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最长不得超两个月;
二级矛盾纠纷,化解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最长不得超三个月;
一级矛盾纠纷,化解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最长不得超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