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

炭山岭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 中共炭山岭镇委员会 炭山岭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9日)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炭山岭镇党委、政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强大动力,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紧扛实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扫黑除恶的部署要求,认真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就我镇2018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相关单位、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负责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配合,指导督促全乡扫黑除恶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各单位负责人召开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制订下发《关于开展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炭山岭镇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炭山岭镇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组长乔长秀在天祝县调研督导时讲话精神的任务分工方案》、《炭山岭镇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时间节点、指标任务、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工作下沉到组落实到户。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网格员工作制度当中,保证了线索信息渠道的畅通。明确了领导小组月例会制度、联络员制度、线索摸排上报机制、宣传信息报送、严格执行保密等相关制度规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把握节点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推进会、整改会议,按照中央、省、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政治站位,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打早打小,践行黑恶必除,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统一群众思想,让广大群众体会到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伟大意义。

(三)强化措施,推动整改 1.加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利用镇村会议、通过悬挂条幅、张贴公告、发放资料、入户走访、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层层发动全覆盖开展宣传,向村民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方式,鼓励、动员广大村民、社区居民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2018年以来在全镇张贴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历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500余份,张贴和发放武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市级奖励办法》300余份,悬挂横幅20多条,发放《平安建设宣传手册》2000余份,翻印武威市扫黑办《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2000余份,发放天祝县扫黑办《致全县人民的一份信》2000余份,自制《炭山岭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3000余份,发放到村、到组、到户。镇区LED电子显示屏宣传2处。组织全镇领导及干部签订了个人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70余份,签订各村(社区)级单位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18份。利用微信工作群等网络工具及时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事政治新闻。同时强化法律知识宣传,激发全镇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勇于举报各种犯罪行为,全力打击黑恶违法犯罪,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在我镇滋生漫延,为创建“平安炭山岭”、“和谐炭山岭”做出积极贡献。

2.加强开展黑势力线索摸排。一是组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到农户家中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主动提供黑悉势力线索。二是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扩大范围,多广角搜集犯罪类别,加强全面排查力度,认真对待群众主动来访。对脱贫攻坚、封山禁牧、环境整治、拆违拆临等工作开展中有针对性问题进行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线索。按照我镇《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坚持“深挖式排查、常态化整治”思路,组织协调多部门共同参与,排查出问题线索22条,目前核查线索22条,其中:核查逾期0条,正在核查0条;
查否20条,查实违纪违法线索2条(查处治安1起,行政案件1起),经查证核实,不属于涉黑涉恶问题。

3.加强防范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一是与上级公安部门、派出所密切配合适时开展赌博、偷盗、欺行霸市、高利贷、“套路贷”、鼓动群众非法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推进专项行动攻势。二是加强社会防控工作。重点时段、重点节点加强巡逻防范,镇域范围内无涉黑涉恶案件发生。

4.积极推动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

(1) 部分市(州)、县(市、区)领导干部对专项斗争的严峻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斗争精神不强。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二是通过专题培训、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讲清讲深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实质,教育引导全镇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政策策略和精髓要义,精准指导工作实践。三是推动全镇各村(社区)、各单位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持续部署推动,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强化督导落实,确保工作抓实见效。四是推动我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及时深入分析我镇及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研究解决制约专项斗争的突出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弱项。

(2) 部分地方政法机关和相关管理部门对前科劣迹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帮扶管教和动态管控不到位。一是派出所、司法所通过加强对前科劣迹人员、重点管控人员进行服务管理,并加大力度摸排涉黑涉恶线索;
二是对前科劣迹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帮扶管教。及时走访劣迹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协调解决,进一步加强对以上人员的管控力度。三是司法所对前科劣迹人员每季度进行定期回访,做好回访记录、逐人建立帮教台账并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与前科劣迹人员签订“不参与涉黑涉恶”责任书。

(3) 少数县(市、区)、乡镇党委对村“两委”换届候选人联审把关不严,坚持严格标准、程序、质量发展党员不到位。一是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候选人任职资格联审机制和村党支部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对新进村(社区)“两委”班子的候选人坚持凡进必审,资格联审通过后再组织选举或任命。二是会同镇纪委,对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对村(社区)“两委”成员逐一“过筛子”;对联审出的问题证明材料逐一核实,确保准确详实。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全部清理并补齐配强。三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标准,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多途径、多渠道培养发展年轻党员。

(4) 一些市(州)、县(市、区)不善于运用已查处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件及“保护伞”“关系网”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说纪。对专项斗争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宣传报道力度不够大。

 一是及时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激发群众斗争热情,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所有人员遵纪守法,二是签订“无涉黑涉恶”承诺书,进一步督促各村、各站所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相互协作、相互联动,营造多方位、多角度宣传氛围,通过强化宣传,做到人人都是扫黑除恶宣传员,为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 存在的问题 一是群众参与积极性和全民配合意识有待一步提高。当前,有小部分群众对此次专项斗争的认识仍停留在知晓上,并未积极主动参与其中,对辖区内的突发事件和部分违法案例,举报积极性不高。

二是摸底排查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前期摸底排查主要 集中在村组、社区,对部分企业、农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排查力度需持续加大。对危害群众利益的“乡霸”“村霸”“街霸”“市霸”和宗教恶势力震慑、打击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上下联动,全员参与,时不松懈,确保镇域社会和谐,治安稳定。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部署。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需要,是加强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精心组织力量,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依法整治,严查镇村两级“微腐败”。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三)采取坚决措施,维护基层稳定。采取坚决和过硬的措施,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深挖彻查、狠狠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要把扫黑除恶与加强政权建设结合起来,高度警惕,严密防范黑恶势力以恶涉政,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把持基层组织,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等违法犯罪活动;
坚决防止涉黑涉恶人员向权利机关和基层组织渗透。要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持续深入开展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

(四)强化督促问责,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村级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检查力度。对查实的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对村霸予以坚决打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