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 关于民政系统抓好安全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民政系统抓好安全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民政工作承担着上为政府解忧、下为百姓解愁的神圣职责,随着社会进步、国家繁荣、人民富裕、社会稳定,其工作范围越来越广、为民服务的范围也越来越大,党和人民期望值也越来越高,这就对我们民政人带来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民政系统安全工作本来就是直属单位应做的工作,而现如今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已纳入大民政范畴,民政对象的安全是社会关注和聚焦的热点,有着无限的责任。

安全的含义在于它伴随人类的幸福和稳定、社会的繁荣和进步,是人们生存和发展最根本的条件,家庭的幸福,工作的快乐,单位的效益,民政服务对象的安危都与安全工作密切相关。

李克强总理指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不认真,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打击非法违法和治理违章不得力,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民政人抓好整个民政系统的安全势在必行,刻不容缓。本人就民政系统安全管理现状,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工作实践思考如下:

一、民政系统安全管理现状

(一)抓安全管理的方法简单化。近期全国各地涉及到民政对象的大小事故不断出现,这就给我们带来反思,实际上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把实际上的管理与工作方法上的简单化等同起来,在这个简单化的观念支配下,每年年初签订一个责任状,发个文,成立一个领导小组,上面有文件发个通知,有问题开个会,领导讲讲话便完事,这就说严格认真了,实质上直属单位对安全工作按上级文件、领导要求有不平衡现象,可以说有安全台帐不完善,有制度不健全,安全组织机构不到位,分管安全工作责任人不明确,重经营轻管理的现象存在。主要原因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实,还没有将安全生产置于重要地位。二是领导分工不够明确。未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有其名无其实。三是安全工作台帐还不健全。安全例会、宣传学习培训、检查记录、自查隐患整改情况等存在脱节现象。四是经费保障不够到位。舍不得花钱购买安全消防等设施器材。五是责任落实和奖惩制度赏罚不分明。六是宣传教育工作滞后,安全防范意识还不够强等。

(二)抓安全工作忽略管理。少数同志没有管好自己,由于时间长了,工作环境熟悉了,讲安全听腻了,思想上逐渐产生了麻痹侥幸心理。尽管安全规章天天讲,有些同志还是当成耳边风,在工作中空喊不做,教条应对,这和我们每个员工对工作的责任,对生命的关爱,对效益的追求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说,在全系统民政人的心里,那就是从管理上抓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杜绝违章蛮干,阻止身边的安全隐患,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爱岗敬业,最大限度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这就需要我们注入极大的耐心,花费更多的时间深入一线摸清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应该说这就是我们投入主要精力所在,我想在安全管理这个问题上严格并不是空喊口号,而是要把与其相关的一切工作纳入规范和制度的轨道,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出效益的理念,从而达到事先预防和控制的目的,决不能混淆管与理的辨证关系。所以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经常出现思想重视,行动不动,嘴上说说,明明知道有些环节要强化注意安全工作,还是睁一眼闭一眼,实际上是对事业、对社会、对人民不负责任,也许今天不出事,很可能在明天后天就能出事,因此在指导思想上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一以贯之地坚持严格管理,认真工作,思想重视,检查细致,整改到位和持之以恒才能有领导层面的重视,规章制度上的严格,工作作风的严谨,管理制度的执行才是我们民政人重点做好安全工作管理的根本保证。

(三)抓安全管理指导思想“未”必从严。安全生产严是爱,松是害,这个道理似乎人人都明白,但真正要做到,又似乎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最近发生的有关民政方面的事故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就是抓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得从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每一条、每一项、每一款都是通过行业多年的实践后制定下来的,为什么到我们执行时就会出现不严禁,思想上麻痹,不能脚踏实地、实事求是,从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民政服务对象的个人生命、集体财产来考虑安全,所以说我们既要抓民政各项工作的开拓创新、争先创优、服务社会、服务单位效益、服务民政对象,又要抓好安全工作,两者兼顾,言必行行必果,才能相得益彰。

二、明确理念,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安全意识就是人脑对生活、工作、生产等活动中安全观念的反映。人要有安全意识,才会有安全行为,有了安全行为,才能保证人身财产安全。提高我们民政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服务民政对象可能发生不安全事故的高危态势,客观上党和国家对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安全工作在民政系统整个工作中的位置越来越高,我们应该在思想上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转变观念,扩大安全管理范围,大家知道,不仅直属单位必须抓好安全工作,现如今所有民政服务对象,如镇(区)敬老院的老人,社会上散居的五保老人、公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关爱之家,托老所、光荣院,流浪乞讨人员,老弱病残、社会孤儿等弱势群众的安全管理工作都是我们民政人的工作,虽然说这些对象应该是属地管理,我们民政人只是行业管理,但在安全工作上出了问题就无小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责任追究,这就要求我们民政工作者强化安全知识水平,提高自我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管理技能,需要我们尽快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各项活动,不断强化安全管理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措施,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探索出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的有效方法。

三、强化指导,提升安全管理责任

消除隐患是根本,加强防范是重点,落实责任是关键。我们要确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笔者认为:全系统必须上下同心,讲究科学,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真正做到把安全工作变为全系统民政人的自觉行为和自我责任,责任是使命的召唤,是能力的体现,是制度的执行,把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以安全求发展,求效益,求生存来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再创新业绩,为民再作新贡献,要达到这个宏大的梦想,那么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就势在必行,强化管理责任是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具体体现。也是民政人的一种品德、一种态度、一种能力,更是提升正能量的体现。一是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一票否绝,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专抓,专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做好安全生产网络健全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规章制度完善。二是创新安全管理,实行考核奖惩分明。对检查、漏查未发现的人身财产的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改的,对做好系统安全工作有创新举措的,对安全工作有特殊贡献的要实行重奖,对安全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集体财产损失和影响民政服务对象安危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该奖则奖,该罚则罚,坚决做到奖罚分明,促进系统安全工作健康稳定发展。三是加大对各类检查人员考核力度。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促使民政系统安全管理控制在有序平稳的状态中。四是实行县局、镇(区)、村(居)、组四级联动,落实包镇、包村(居)、包组、包保人员及监护人员联系的责任。民政系统人员重心下移,县局领导分工,直属条块单位和镇(区)挂钩,镇(区)民政工作者和社区、村组干部分工包干到具体散居五保老人,社会孤儿,各类民办、集体办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弱势群体,定期走访了解民政服务对象的住房、生活、身体、未成年孤、残人员情况,发现问题及早解决。五是定期走访会办。及时掌握民政对象实际情况,镇(区)民政工作者要旬走访、月调查、季会办,定期交流好的做法和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努力把安全系数提高到百分之百。

四、落实措施,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它是生命之本,效益之源。事业腾飞与发展离不开安全,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系统安全仅凭第一责任人或几个人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全系统每一个人兢兢业业做好安全工作,踏踏实实落实安全责任,它需要全系统员工的共同努力与付出,只有你要安全,我要安全,人人尽责,才能确保安全。建立民政系统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第一管理者全面管理安全,具体分管领导直接抓安全,按各条块分工负责包干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自控目标,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坚持责任上移抓领导,重点防范抓预防,重心下移抓到院、所、站、户、人,重点抓好民政支撑体系,通过一级抓一级,使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工作人员)都要具备各方面的安全知识、本领、能力以及工作的责任心事业心,去学习、去摸索、去了解,对安全隐患进行有效防控,只要我们把问题想在前、防在前、做在前、比不想、不防,不控肯定要好,这就是我们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

为了使我们在安全管理上所作的努力取得最佳效果,达到全系统有效地防患于未然,最终实现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还需要全系统人员参与,群策群防,形成共识,实现思想上再统一,认识上再提高,防控责任上再明确,全系统就一定能够形成安全管理新局面,做到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构建和谐民政、提升民政人为民服务新形象做出新贡献。(射阳县民政局王家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