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关于加强个体税务登记管理的思考 个体户税务登记流程

国税局关于加强个体税务登记管理的思考


随着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的全面运行与信息管税的全面扩展,新的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将税务登记管理由粗放式管理逐步转移到程序化、信息化管理轨道上来。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税收征管工作的一些薄弱环节也逐渐浮现出来,其中个体私营经济的税务登记管理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XX区国税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实际工作出发,从个体私营经济税务登记管理的现状入手,对如何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务登记管理的工作对策进行了深入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税务登记管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户籍管理。一般包括开业登记管理、变更登记管理、停复业登记管理、注销登记管理、非正常户管理和外出经营报验管理等。个体私营经济的税务登记管理也同样包括这些内容。从目前个体私营经济税务登记管理的现状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开业登记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业户,主管税务机关为其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
二是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正常经营的业户逾期不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只能进行机外发放《税收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及送达回证,按临时户征收税款,并将名单传递给工商局进行处理,除依靠工商局处理外,主管税务机关只能进行催办、按临时户征收税款,再无其他有效措施将其纳入正常征管,造成一些关系户、钉子户长期经营不办证、不正常缴税情况;
三是偏僻的街道、胡同,偏远的农村总存在着一些无人管理的业户。

      (二)变更登记管理是税务登记管理的一个盲区。个体私营业户原登记的事项发生变化时,如改变经营地点、生产经营范围、规模、变更营业执照等,相当一部分业户不能主动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使主管税务机关处于被动。

      (三)利用假停业的手段偷逃税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假停业的大量存在是停复业登记管理弊端较多的一个直接反映。由于停业检查的时效性强,具有过期无法补查的特点,致使一些个体私营业户存在侥幸心理,查到假停业就交税,查不到假停业就少缴一个月税。

      (四)假注销是当前税务登记管理方面出现的一个新情况。个体私营业户办理假注销手续一般是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可以由明转暗,从税务机关的户籍帐上消失,脱离税务机关的微机控管。由机内户转为机外户,达到长期不缴税的目的;
二是可以通过注销再开业的手段达到偷逃至少两个月的税款和降低纳税定额的目的。个体私营业户办理注销手续时,当月纳税信息从系统中上删除,次月将不再产生应征信息。次月办理开业登记手续时,一般要隔月纳税,这样又少纳一个月的税。

      (五)非正常户的数量呈明显上升的趋势。出现这种现状的原因大体有三个方面:一是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登记手续简化,税务登记证滥发,使得一些不法之徒有机可乘。一些人为了套购发票,为了套骗银行贷款,虚拟经营业务,仅凭一张身份证的复印件(无论真假)到税务机关即可办出税务登记证。这些人办出税务登记证后,有的交一笔税款(很少)取得完税凭证后,就可以到银行办理经营贷款。有的还办理了发票领购手续。然后,这些新开业登记户有的便下落不明,产生了非正常户;
二是个体私营业户经营终结前,很少有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自生自息现象较为普遍,又由于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管理滞后,不能及时掌握所辖业户的经营状况,造成本是注销户,因未正常办理注销手续而产生了非正常户;
三是一些税收管理员将一些难管理的纳税人通过“非正常户”的形式,从系统的正常户籍中转为非正常,进而增加了非正常户的数量。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个体、私营经济税务登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以下解决对策。 

      (一)建立一套囊括税务登记管理各方面内容的管理办法和制度,以严密的制度来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工作行为。要保留税务登记管理工作方面好的制度和办法,剔除不适宜的登记管理的条款。明确工作程序、职责,特别要增加对不按程序办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给予严厉处罚的规定。

      (二)加大对税务登记管理方面的有关程序、手续的公开、宣传力度,使广大个体私营业户都能够深入了解,如发生开业、变更、停业、复业、注销登记应如何办理。 

      (三)加强个体私营业户的户籍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漏征漏管户。为切实强化个体私营业户的户籍管理,应建立纳税户管理责任制,明确造成漏征漏管户的责任。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懒于下户,管理不到位造成漏征漏管户的,要严肃追究税收管理员的相应责任。结合税务登记的验证、换证工作,加大清理漏征漏管户的力度,定期对纳税户逐街逐巷,逐乡逐村进行清理,消灭“税收死角”,并进行登记造册。对查出的“假停业、假注销”的情况,应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包括补税、课征滞纳金、罚款等)。加强与工商、国税等部门的配合,定期与工商、国税等部门进行税务登记户与工商登记户的信息交换,现已解决了设立登记的信息交换,但变更、注销等信息还未实现共享,建立户籍信息交换制度,开展联合检查,加强协调与配合,强化税务登记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漏征漏管户。

      (四)建立一套科学的税务登记考核体系。登记率是对税务登记质量进行考核的一个重要的指标。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税务登记考核体系,就得明确登记率的内涵,界定漏征漏管户的范围,避免因片面追求“登记率”而简化登记手续,从而造成登记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从税收征管工作的实践上看,登记率的计算应界定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业户办证率上,并且应将未办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不成规模户,税收不达起征点户,生产经营一直处于非正常户,季节性临时性小本经营户排除在外。这样,使基层管理单位既能抓住工作的重点,又能客观地反映征管工作的实际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