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方案 [2020年优化税收服务环境实施方案]

2020年优化税收服务环境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委七届九次全会和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大会精神,不断优化提升 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结合园区实际,对标浙江模式,努力优化 税收服务环境,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论述和中、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紧抓创建 重要契机,以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核心,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数字 ”建设为重要抓手,以法治化、开放化、便利化为导向,大力推进制度机制创新,营造尊商爱商、亲民助民的浓厚氛围,实现营商环境提升“政策驱动”到“环境驱动”到转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主要举措 一、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税费负担 (一)认真落实降本减负一揽子政策。切实抓好中省市区降本减负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的高效落地。采取大数据分析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将优惠政策推送给民营企业,帮助企业用足用好优惠政策。

(二)切实减轻企业社保负担。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各项社保费减负政策,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在社保费征管机制改革过程中,确保缴费方式稳定,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缴费人以前年度欠费,一律不得自行组织开展集中清缴。同时,对民营企业历史形成的社保费征缴参差不齐等问题,不进行回溯式清算。

(三)深入调研进一步减税降费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发挥税收作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等政策建议。

二、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四)大力推进移动办税全覆盖。在实现纳税人依申请涉税事项“最多跑一次”100%覆盖、网上办理100%覆盖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推进移动办税,到2021年底全面覆盖纳税人办税事项,基本实现纳税人办税“一次也不用跑”。

(五)逐步实现无纸化办税。通过申领发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涉税事项网上办理、减免税办理资料留存企业备查、构建外部门信息查询“一点接入,条线共享”的格局、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送达等,逐步实现无纸化办税。

(六)精简办税资料。通过拓展部门合作、持续推进信息共享、实行“以报代备”等,精简办税事项,精简办税资料,减少第三方证明、材料的出具,将容缺的受理对象扩围到纳税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的纳税人,实行 “税务专邮”服务,节约纳税人办税时间和成本。2021年底前,对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

(八)改进企业开办、注销、迁移服务。2020年底前,将企业开办税务环节时间压缩到0.5天之内,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即时办结。对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跨区域迁移即时办结。优化企业注销流程,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容缺”办理,对满足条件的纳税人实现即办,对工商简易注销推送又符合相关条件的实现清税证明免办。

(九)加快出口退税进度。2019年底前,对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良好的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审核办理正常退税的平均时间从目前的6.18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为大型重点民营出口企业提供绿色办税通道,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切实执行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政策,落实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措施。积极争取扩大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范围。

三、进一步完善税费政策执行方式 (十一)降低民营企业涉税风险。树立“诚信推定”理念,充分信任纳税人,明确征纳双方权责边界,还权还责于纳税人。搭建绿色通道,快速响应拟上市民营企业涉税诉求,制定有针对性的税收辅导计划;
通过电子税务局将“低风险、较普遍、特征明显”的风险项目自动推送纳税人,实现税收风险“自动加工、自动推送”,降低民营企业涉税风险。

(十三)积极支持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积极培育民营企业新兴经济增长点,大力支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不断研究完善适应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要求的税收政策、管理和服务措施,助力民营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