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城乡社保体系建设及经办能力问题思考|城乡区域发展体系

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壮大,对当前社保经办能力建设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考验。近年来,尽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法律制度、组织规模、经办能力和社会

认同等方面不断完善,机构建设也初具规模。但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障服务需求却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社保经办机构“小马拉大车”现象愈来愈凸显。
  一、覆盖城乡社保体系建设的现状和问题
  (一)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尚不完善。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主要侧重于城镇,涉及农村的社会保险制度尚未完整建立,同时城镇社会保险制度也尚待进一

步完善。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正处于探索阶段;
二是城镇下岗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金额过高无法承担;
三是现行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险并没有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参保范围;
四是生育保险制度建立的立足点仅考虑了用人单位就业的女职工,而对未进城务工的农村育龄妇女和未就业的

城镇女居民没有纳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
  (二)社会保险政策覆盖面广但实际参保率较低。一是部分用人单位意识不强,不严格按照要求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二是部分人员参保意识不强,积极性

主动性不够。
  (三)统筹城乡、全民覆盖条件下对社保经办能力提出的挑战。一是经办人员严重不足将成为制约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瓶颈。据统计,仅在养老保险方

面,目前我市有约2300万农村居民、约50万城镇老龄人员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待遇,加上部分因收入较低而未参保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全市未参加

养老保险人员总数合计近2400万人,约占全市人口的75%。二是社保平台的建设参差不齐,建设标准、人员配备、受理业务等都不规范。三是机构扩张太快,经办

人员素质跟不上。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老百姓对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保经办机构作为服务窗口,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服务对象的满

意程度。
  二、健全覆盖城乡社保体系与经办能力的措施建议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努力使全体人民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要

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保机构是

伴随服务型政府出现的新型政府组织,其能力建设不是简单要编制、增加预算和分散的技术改造,必须与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目标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原则保持

一致,进行组织创新和综合性建设。
  (一)健全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
  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为主体的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建立起多层次、相互衔接转

移的城乡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衔接机制。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制度建设:一是健全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城镇困难群体、制度外群体养老保

险问题;
二是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三是探索建立城乡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衔接机制。
  (二)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城乡医疗保险的覆盖面。
  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建立起多层次、相互衔接转移的城乡医疗保

险关系和基金转移衔接机制。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是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建设;
三是探索建

立医疗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衔接机制。
  (三)以完善制度为重点,积极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参保覆盖面。
  一是积极探索失业救济金及其它失业补助的发放标准。改变现行的失业救济标准单一,平均色彩较浓的计发办法;
二是扩大工伤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
三是

将工伤、生育保险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
  (四)按照全民覆盖要求扎实抓好经办能力建设。
  一是严格新增人员准入条件。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因此,要提高社保经办能力,必须从严格新增人员准入条件入手。

凡新进入社保机构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且对岗位有特殊需求的,必须通过专业知识测试。从而建立起高素质的人员队伍,为社保经办机构能力

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基础和智力保障。另外,对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需持证上岗。
  二是加强对社保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从长远考虑,全国社会保险系统应进一步健全完善部、省、市三级社会保险业务培训体系,有计划、多层次地培训

不同职级、不同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尤其是对各级经办机构的“一把手”和部门主管要定期进行综合性、专业性的培训。首先要学习社会保险理论,提高分析

研究热点、焦点问题的能力。其次,学习业务规范,提高经办操作能力。应建立制度,每当国家有重大社会保险政策和举措出台,各省级社保机构应根据实际需

要,及时组织管理和操作层面的业务骨干进行重点学习,以保证政策层层有效地贯彻执行。
  三是建立切实可行的绩效奖惩制度。就我市来看,社保经办机构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这极大地挫伤了工

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应建立绩效奖惩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零差错”、“零投诉”的一线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四是建立政事分开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随着社保体系的日趋完善,工作量陡然俱增,对社保机构工作人员的需求量也增大。如果按照旧的模式继续运转,

社保工作机构将无法承受巨大工作量,人员数量不变,工作量又不断增加,带来的必然后果是,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不断下降,这些都将严重影响社保经办机构

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因此,在人员编制少的情况下,提议建立政事分开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竞争机制推动社保服务项目外包,建立以

社保机构为主,以定点服务机构为辅,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体制。另外,建立起与全民覆盖社保对应的配套体系,为老百姓提供多渠道、

多形式的声讯、投诉、跟踪等服务。
  五是完善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建设。满足广大城乡居民社会保障需求,社会保障管理服务重心要下沉,要重点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服务平台建

设。2012年前,在全区所有村建立社会保障服务站,配备专兼职社会保障员,并逐步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待遇支付、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及咨询服务等

基础工作转移到基层服务平台,将五大社会保险的业务工作延伸到社区。
  在当前已建立的镇街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办公设备设施,完善管理服务制度,实行窗口式服务和“一站式”办公,实现机构、

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
  六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要搞好经办能力建设,需要整合资源,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好的效能。要利用政府资源和市场资源,来提升自己的能

力。例如,把大量个人参保放到社区,借用银行力量缴费,调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稽核,改进经办方式,实行网上申报、缴费等。从技术创新和整合服务流程做

起,按照“一票征收”、“分立账户”、“信息共享”的目标改进。为实现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要建成覆盖区、街道(镇)、社区的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就业

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之间的信息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