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独家委托销售协议:房屋委托出售协议

房屋独家委托销售协议    委托人(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南省海口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受委托人全权销售。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    所有权人:     房型:   朝向:   结构:
  房龄约    建筑面积:   楼层:     总层数:   使用性质:
  附属设施:
  第二条:调入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委托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房屋权证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如乙方销售该房屋的价格与双方约定的委托价格有差额时,该差额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暂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1、乙方向甲方的暂付款约定:
  (1)乙方于     年    月   日交付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2)乙方交付定金叁日后双方办理该房屋过户的公证手续。

  (3)   乙方预留委托价格的10%      元整(大写)作为过户押金,待过户完毕五个工作日后支付给甲方。(遇节假日上述付款时间顺延)   第五条:相关事宜   1、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予乙方。甲方结清该房屋在腾空日前发生的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及物业管理等所拖欠的相关费用,并将交费凭证及配套设施的相关手续证明交予乙方。乙方留存甲方提供手续证明如下: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该房屋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其相关证件。

  产权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留存甲方提供证件及物品如下:
  3、因甲方不能满足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视同违约;
若造成《独家委托销售协议》不能完全履行,按该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1)"该房屋"的实际情况与产权证(租赁合同)所标内容相符。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应属实。

  (3)"该房屋"的权属没有纠纷。

  (4)"该房屋"同时转让的设施设备等齐全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5)"该房屋"没有拆改现象,如已拆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明。

  (6) 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

  (7)"该房屋"不属于经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或决定查封和扣押的房屋。

  (8)"该房屋"若为共有房屋,甲方须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9)"该房屋"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10)甲方应如实向乙方介绍此房屋历史情况,不得隐瞒。

  4、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同买房客户签订《独家委托售出协议》(房屋基本情况、成交价格、付款约定、相关适宜、违约责任等)。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由甲方负责。

  3、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第五条、本条1、2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分别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房屋委托价格的10%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如违约情节严重影响到该房屋日后的销售,则乙方有权提出退房要求。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一份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作废,并由乙收回。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