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总支部党员先锋指数考核方案,(试行稿)_党员先锋指数

中心小学总支部党员先锋指数考核方案(试行稿) 为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激励党员作用发挥,根据中共**中心小学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结合“三心”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党员先锋岗承诺实施情况,现就党员推行先锋指数考评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党员先锋指数季度考核办法:
(1)考评内容及分值标准: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主要包括政治意识、工作作风、正向加分和负向扣分五块内容。在每项考评内容之下,分别包含具体的参考指标及分值,其中政治意识、工作作风60分,正向加分与负向扣分分值分别为40分。

(2)考评程序及考评组织:
每季度考核1次,时间段分别为1月-3月;
4月-6月,7月-9月,10月-12月,以党小组为单位,于每季度末月(一般在当月20日左右)组织考核,要求每位党员根据新修订的《中共**中心小学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先锋指数考核积分项目表(2020)》,填写《党员先锋指数考核积分项目表》,进行自评、再由各党小组进行考核评分。由各党小组填写《2020年**小教党员先锋指数考核登记汇总表》,于每季度末月底(28日)前报总支部办公室。

先锋指数考评领导小组,由中心小学总支部书记***同志担任组长,***、***同志担任副组长,下设五个考核小组。具体如下:
**校区第一党小组:***同志任组长。

**校区第二党小组:***同志任组长。

**校区党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

**小学党小组:***同志任组长。

**小学党小组:***同志任组长。

(3)《党员先锋指数考核积分项目表》填写说明:
(a)政治意识、工作作风、教学管理得分情况在“具体事实”栏中说明,其中“教学管理”中的教育教学成果,应该是当季度的,并提供依据;

(b)正向分加分情况在“具体事实”栏中说明;

(c)反向分扣分情况在“具体事实”栏中说明,如没有,请党员:“具体事实”栏填无,自评分填0;

(d)一票否决部分:如没有,请党员:“具体事实”栏填无,但自评分不填,考核分由组织填。

(e)季度考核总分由党小组组织填写。季度考评只评分,不评等级,年度总评再评等级。

二、党员先锋指数年度考核办法:
(1)年度考核得分及考核等级,是从季度考核平均分与民主评议分得分中产生,其中季度考核平均分占60%,党员民主评议占40%。

85分以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党员数的30%,90分以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党员数的10%(在85分以上人中产生) (2)年度先锋指数考核分数作为优秀党员、先锋党员评比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方案另行拟定。局级及以上优秀党员推荐原则上在街道优秀党员、先锋党员中产生。

(3)根据考评结果选出优秀党员、先锋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等五个考核等次。

(一)优秀党员在当年先锋党员中产生,结合年度评优工作确定;

(二)先锋党员为年度先锋指数综合考评得分居所在党组织前20%且积分在85分及以上;

(三)合格党员为年度先锋指数综合考评得分在70分及以上;

(四)警示党员为年度先锋指数综合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或年度正向分低于10分或年度考评反向分达到10分及以上。

(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a.当年度先锋指数综合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

b.当年度考评反向扣分达到15分及以上;

c.连续两年被确定为警示党员;

d.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