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脱贫攻坚,共享全面小康 决战决胜全国小康和脱贫攻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

决战决胜全国小康和脱贫攻坚 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 马克思指出:“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现时代自己内心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只有立足于时代去解决特定的时代问题,才能推动这个时代的社会进步;
只有立足于时代去倾听这些特定的时代声音,才能吹响促进社会和谐的时代号角”。

在中国这样一个农民占主体的国家里,让广大农民群众过上殷实的生活始终是执政者的主要任务。我们党在90年的奋斗始终把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全局作为根本问题,也作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问题。我们党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中之重,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必须始终坚持强农惠农政策不减弱、推进全面小康不松劲,在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投入的力度上保持好势头。

殷实富足的小康生活是中华民族的千年愿景,是亿万人民的共同期盼。从小康到总体小康再到全面小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扭住这个奋斗目标,一届接着一届干,一棒接着一棒跑,今天这个穿越时空的梦想已然触手可及。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把今年的1号文件定格为: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为了便于大家更好地把握今年的政策指向和重点工作,我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讲解。

一、 小康社会是中华民族伟大梦想 (一) “小康”内涵的历史演进 在《辞海》中“小康”的含义有:一是指经济比较宽裕;
二是指儒家所说的比“大同”社会再低一些的社会。在中国历史上,“小康”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最早出现在《诗·大雅·民劳》的“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意思是说,人民过着贫困劳累的生活,内心十分渴望能过上平静安逸的生活。此时,小康只是被表达为一种理想的生活状态。而赋予“小康”新思想的是对我国思想文化影响最深的儒家文化,西汉时期,在《礼记·礼运》中是这样描述的:“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如此者,在氛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到了近代,康有为在 1902 年写作的《大同书》中描绘了一个 “升平者,小康也”的社会构想。然而,在漫长的封建社会,“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小康对于广大百姓只是镜花水月。进入近代,列强入侵、危机重重,民生凋敝、水深火热,“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小康”更成为中国人遥不可及的奢望。

历史的沉积带给小康理论深厚的历史积淀和文化根基,即使历史在不断向前发展,但这种梦想从未改变。随着社会主义的诞生,新中国的成立,中国共产党带领我们开始慢慢探究这一梦想直至其成为现实。

1955年毛泽东信心满怀的宣告:“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小康”作为丰衣足食、安居乐业的代名词,也成为中华民族追求美好生活的朴素愿望和社会理想。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第一次用到了“小康”、“小康之家”来描述“中国式的现代化”。小平同志当时还解释了小康就是达到一种吃不好但可以吃饱的状态,意思是不会像发达国家一样那么富有,但是我们大家都有饭吃、有衣穿的一种温饱型社会。《邓小平文选》第二、第三卷中共 40 多处都用到“小康”一词。早期由于对“小康”定义并不是很清晰,所以出现了很多不同内涵,如小康生活、小康社会等双重内涵的词汇,在《邓小平文选中》,小康生活是指广大人民群众过着介于温饱和富裕之间的一种比较殷实的生活状态,小康社会是指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社会的发展阶段。“小康”这一古老而美好的概念,从此被创造性地用来诠释中国现代化坐标上一个至关重要的阶段。“小康”这一亿万人民日益耳熟能详的时代名词,以它特有的吸引力激励和召唤着一个时代的进取精神,推动着中国大步迈向未来,正是怀着对这一美好愿望的真诚期盼,团结带领人民规划了奋斗目标,明确了发展战略,在拼搏苦干中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 小康目标的确立 1982年 ,党的十二大正式将小康作为 20 世纪末的奋斗目标,1987年10月,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三步走”发展战略,其中第二步就是“到本世纪末,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1990年12月,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设》指出:“人民生活逐步达到小康水平,是90年代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1991年3月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指出:“今后10年总的目标,是努力使全国人民的生活达到小康水平。”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上提出了新“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即“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 2000 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到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从2002年11月8日党的十六大开始直至2012年党的十八大开始明确提出小康社会的具体目标。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从经济、政治、文化到可持续发展全面确定了小康社会的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上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确定为:“增强发展协调性, 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 2020 年比 2000 年翻两番。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强文化建设,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建设生态文明, 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

”党的十八大报告上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表述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 2010 年翻一番。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从“三位一体”、“四位一体”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道路越走越宽广,梦想越来越清晰,现代化内涵越来越丰富,从温饱到小康,从整体小康到全面小康,从追求小康社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逐步建成了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殷实,环境更加友好的全面小康。

总而言之,从十六大到十八大,小康社会的目标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全面、越来越明确,越来越靠近普通百姓。

(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乡村振兴的关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综合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国发展条件,从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可以分两个阶段来安排。

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2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那时,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将大幅跃升,跻身创新性国家前列;
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的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中华文化影响更加广泛深入;
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我国物质文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中华民族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 “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二、 建成全面小康——挑战与短板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宁夏是传统农业省区,乡村人口占到总人口的43.7%,农村能否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直接关系着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进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比照宁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指标体系,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的短板弱项,是巨大挑战和短板。

(一)总体推进情况 2018年,宁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指数94.09%,比上年提升3.93个百分点。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六大指标中,经济发展指数为93.25%,比上年提升6.12个百分点,其中,人均GDP实现程度93.27%,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实现程度95.82%,互联网普及率指数实现程度100%,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人民生活指数为94.09%,比上年提升2.39个百分点,其中,城镇登记失业率、恩格尔系数、公共交通服务指数、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等指标实现程度为100%,已达到小康目标值;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程度为87.19%,比上年提升5.54个百分点;
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实现程度94.86%,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实现程度96.57%,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三大攻坚指数为93.80%,比上年提升5.46个百分点,其中,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率实现程度94.53%,污水集中处理指数实现程度100%,生活垃圾处理指数实现程度84.27%,比上年提升4.05个百分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污染防治成效初显,精准脱贫步伐加快。民主法治指数为100%,其中基层民主参选率等4项指标全部达到2020年目标值,全面依法治区成效显著。文化建设指数为95.11%,其中,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三馆一站”覆盖率、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等实现程度为100%,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有所提升。资源环境指数为91.85%,比上年提升3.52个百分点,其中,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实现程度100%,森林覆盖率实现程度92.41%,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实现程度 98.98%。

(二)涉农指标完成情况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的48项具体指标中,与“三农”有关的指标有22项,其中直接涉农指标8项,间接涉农指标14项,主要分布在三大攻坚、文化建设、资源环境、人民生活四个方面。包括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系数等。在22项涉农指标中,实现程度在90%—100%之间有14项,实现程度在80%—90%之间有6项,实现程度在70—80%之间有1项,实现程度在60%—70%之间有1项。总体来看,我区能够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但农民增收、脱贫攻坚、乡村环境整治、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差距仍然较大。

(三)对标目标差距 一是与全国相比。2019年11月21日,第三方机构竞争力智库和中国信息协会信用专业委员会在京联合发布《中国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报告2019》。《报告》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体系包括客观数据监测和主观满意度监测两部分,分别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文化建设、生态环境、社会治理五个领域进行监测,依次形成“小康经济指数”“小康生活指数”“小康文化指数”“小康生态指数”“小康治理指数”五个小康分项指数,分别衡量各领域建成水平,五个小康分项指数集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数”,衡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整体水平。可以参考借鉴一下,《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全面小康指数为99.18,连续8年上升,总体达到预期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数以100为预期点)。监测结果表明,我国已基本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与全国相比,宁夏全面小康还有5.09%的实现空间,尤其是在资源环境、经济发展、三大攻坚、人民生活、文化建设五个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注:2011-2015年为中国小康经济指数,2016-2018年为中国全面小康指数 二是与各省(区)相比。《中国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报告2019》显示,在31个省(不含港澳台地区)中,有13个省全面小康指数超过预期点,数量比2017年增加4个。其中,全面小康指数最高的分别是上海、北京、浙江。全面小康指数超过预期点的城市数量比2017年增加89个,达到264个,占全国城市总数的39.52%。其中,地级市数量比2017年增加44个,达到129个,占全国地级市总数的44.03%;
县级市数量比2017年增加45个,达到135个,占全国县级市总数的36%。各省(区、市)小康分项指数中,小康经济指数等级达到A+级的省(区、市)有8个,小康生活指数等级达到A+级的省(区、市)有7个,小康文化指数等级达到A+级的省(区、市)有5个,小康生态指数等级达到A+级的省(区、市)有7个。对照各省(区、市)全面小康指数,宁夏位列监测第16位与第1位的上海市相差45.93%,与刚超越预期指数的西藏相差2.1%,宁夏整体处于中等水平,其中经济指数、生活指数、文化指数达到A级,生态指数达到A+水平。

2018年各省(区、市)全面小康监测结果(不含治理监测指标) 省区 排序 全面小康指数 小康分项指数等级 小康经济指数 小康生活指数 小康文化指数 小康生态指数 上海 1 144.33 A+ A+ A+ A 北京 2 142.41 A+ A+ A+ A 浙江 3 125.64 A+ A+ A+ A 江苏 4 117.89 A+ A+ A A 天津 5 117.66 A+ A+ A+ A 广东 6 112.15 A+ A+ A A+ 福建 7 110.37 A+ A+ A A+ 山东 8 103.37 A A A A 湖北 9 101.72 A A A A 内蒙古 10 101.65 A A A A+ 重庆 11 101.60 A A A A+ 海南 12 100.79 A A A A 西藏 13 100.50 A+ A A+ A 江西 14 99.29 A A A A+ 湖南 15 98.85 A A A A 宁夏 16 98.40 A A A A+ 辽宁 17 97.93 A A A A 安徽 18 97.80 A A A A 四川 19 96.39 A A A A 陕西 20 95.94 A A A A 吉林 21 95.90 A A A A 新疆 22 95.81 A A A A 贵州 23 95.96 A A A A+ 河北 24 95.21 A A A A 河南 25 94.86 A A A A 青海 26 94.78 A A A A 广西 27 94.73 A A A A 山西 28 94.67 A A A A 云南 29 94.55 A A A A 黑龙江 30 94.23 A- A A A 甘肃 31 93.06 A- A A A 三是与地(县)级市城市相比。2018中国地级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0名,东部地区51个、中部地区22个、西部地区21个、东北地区6个,东部地区数量占到了一半以上。银川市是宁夏唯一上榜前100名的地级市,排名第59位,综合指数108.92%(比2017年排名上升8位,指数提高9.3%),文化指数到达了A+水平,经济指数、生活指数、生态指数、治理指数达到了A级。与排名前10的城市相比,差距非常明显,与第1名的深圳市相差43.31%,尤其在经济、生活、生态三方面的差距比较突出。

2018年中国地级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0名(含副省级城市) 省区 排序 全面小康指数 小康分项指数等级 小康经济指数 小康生活指数 小康文化指数 小康生态指数 小康治 理指数 深圳市 1 152.23 A+ A+ A+ A+ A 杭州市 2 145.84 A+ A+ A+ A+ A 苏州市 3 145.81 A+ A+ A+ A+ A- 无锡市 4 142.95 A+ A+ A+ A+ A+ 珠海市 5 142.77 A+ A+ A+ A+ A 南京市 6 139.96 A+ A+ A+ A+ A 宁波市 7 139.42 A+ A+ A+ A A 舟山市 8 138.06 A+ A+ A+ A A+ 广州市 9 135.66 A+ A+ A+ A+ A 鄂尔多斯市 10 135.55 A+ A+ A+ A+ A 银川市 59 108.92 A A A+ A A 2018年中国县级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0名,东部地区61个、中部地区19个、西部地区15个、东北地区5个,东部地区数量超过六成。灵武市是宁夏唯一上榜的新晋县级市,排名第97位,综合指数102.45%,经济指数和生态指数达到了A+级水平,生活指数、文化指数、治理指数达到A级。与位列第1名的张家港市相比,相差46.52%,突出表现在经济、生活、文化和治理四个方面。

从城市全面小康建设实现程度来看,我区城市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还比较低,尤其是与东部沿海发达城市的差距比较明显,突出表现在监测的五个方面。同时,也说明距离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提升空间还很大,还有很多工作要继续深入下去。

2018年中国县级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0名 省区 排序 全面小康指数 小康分项指数等级 小康经济指数 小康生活指数 小康文化指数 小康生态指数 小康治 理指数 江苏张家港市 1 148.97 A+ A+ A+ A+ A+ 江苏昆山市 2 148.91 A+ A+ A A+ A+ 江苏江阴市 3 146.32 A+ A+ A A+ A 江苏太仓市 4 146.01 A+ A+ A+ A+ A+ 江苏常熟市 5 143.71 A+ A+ A+ A+ A- 浙江义乌市 6 140.43 A A+ A+ A A 山东龙口市 7 137.91 A+ A+ A+ A A 江苏扬中市 8 137.66 A+ A+ A A+ A 浙江海宁市 9 136.85 A+ A+ A+ A A 山东胶州市 10 133.51 A+ A+ A+ A A 宁夏灵武市 97 102.45 A+ A A A+ A (四)农民收入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先后突破了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1000元和12000元大关,由2012年的6776元增加到2019年的12800元,年均增长9.5%,比全国年均增速(9.7%)低0.2个百分点,比西北其他4省(区)的陕西(10.1%)、甘肃(10.1%)、青海(10.9%)、新疆(9.7%)年均增速分别低0.6、0.6、1.4和0.2个百分点。2017年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万元大关,在全国31个省份中,与陕西、西藏同步首次跨入万元台阶,成为全国第25个农民收入首次突破万元的省份。

1.从农民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四项”收入构成呈持续增长的态势。

一是工资性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近四成。人均工资性收入由2012年的2657元增加到2018年的4548元,年均增长9.4%,比全国年均增速(10.4%)低1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是我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第二大来源。同一时期,全国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呈持续上升的趋势,由2013年的38.7%持续上升到2018年的41%,2015年占比首超经营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且工资性收入自2015年以来始终是全国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第一大来源。

二是家庭经营净收入持续稳步增长,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由2012年3306元增加到2018年的4638元,年均增长5.8%,比全国年均增速(6.4%)低0.6个百分点,经营性收入依然是我区农民收入的第一大来源。同一时期,全国农民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也呈持续下降的趋势,由2013年的41.7%持续下降到2018年的36.7%,但从2015年开始,经营性收入已不在是全国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第一大来源,已被农民工资性收入所取代。

三是财产净收入年均增速位居“四项”收入构成之首,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虽最小,但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人均财产净收入由2012年的86元增加到2018年的363元,年均增长27.1%,比全国年均增速(11.9%)高15.2个百分点,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重由2012年的1.3%持续上升到2018年的3.1%。同一时期,全国农民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也呈持续上升的趋势,由2013年的2.1%持续上升到2018年的2.3%。

四是转移净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人均转移净收入由2012年的727元增加到2018年的2159元,年均增长19.9%,比全国年均增速(12.1%)高7.8个百分点,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重由2012年的10.7%持续上升到2018年的18.4%。同一时期,全国农民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也呈持续上升的趋势,由2013年的17.5%持续上升到2018年的20%。

2.分山川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川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始终高于山区,但增速低于山区平均水平。川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2年的8143元增加到2018年的13712元,年均增长9.1%;
山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2年的4856元增加到2018年的9299元,年均增长11.4%。川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低于全区年均增速0.4个百分点;
山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于全区年均增速1.9百分点。但是,川区和山区之间的绝对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川区与山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由2012年的3287元扩大2018年到4413元,且呈逐年扩大的趋势。

3.分市县看:2018年,全区5市中,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和中卫市4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万元以上,中卫市首次突破万元,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农民收入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农民收入增速分别高于全区1.4、2.4和0.3个百分点,银川市、石嘴山市农民收入增速分别低于全区0.8、0.3个百分点。全区22县(区)中,川区13县(区)和山区的盐池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万元以上;
盐池县首次突破万元,是山区9县(区)中唯一过万元的县(区),且是14个万元以上县(区)中农民收入唯一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的县(区);
山区9县(区)农民收入“两位数”增长,且增速均高于全区平均增速;
川区13县(区)农民收入“个位数”增长,除平罗县、利通区外,农民收入增速均低于全区平均增速。

2018年全区五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幅排名 收入位次 地 区 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增幅位次 地 区 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全 区 11708 9 1 银川市 14160 1 固原市 11.4 2 石嘴山市 14000 2 吴忠市 10.4 3 吴忠市 12045 3 中卫市 9.3 4 中卫市 10236 4 石嘴山市 8.7 5 固原市 9557 5 银川市 8.2 三、 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做出的庄严承诺,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 回顾党的历史,我们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总是根据人民意愿和事业发展需要,提出富有感召力的奋斗目标,团结带领人民为之奋斗。党的十八大根据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我国经济社会新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进行了充实和完善,提出了更具明确政策导向、更加针对发展难题、更好顺应人民意愿的新要求。这些目标要求,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相衔接,也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相一致。全党全国要同心同德、埋头苦干,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共同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而奋斗。

(二)主动把握和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和推动经济 发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只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筑牢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中央政治局分析认为,综合判断,虽然国际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充满变数,但我国发展仍然具备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同时我国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有些还相当尖锐。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紧紧抓住并切实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三)坚持从国情出发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是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符合我国国情,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是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显著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魂。爱国主义始终是把中华民族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力量,改革创新始终是鞭策我们在改革开放中与时俱进的精神力量。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断增强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永远朝气蓬勃迈向未来。

(五)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辛勤的劳动来创造。我们的责任,就是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六)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纵观世界发展史,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对人的生存来说,金山银山固然重要,但绿水青山是 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是金钱不能代替的。你挣到了钱,但空气、饮用水都不合格,哪有什么幸福可言。

(七)提高当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我们党负担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党坚强有力,党同人民保持血肉联系,国家就能繁荣稳定,人民就幸福安康。

四、 宁夏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重点任务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要压实攻坚责任不松劲。严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落实区市县乡村五级书记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要聚焦脱贫攻坚弱项和难点,主动作为,筑牢整体联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攻坚工作格局,确保一户不少,一人不落。要把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和各类考核评估、督查巡查、审计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紧盯不放,完成整改绝不留死角。

二要从严从细落实“两不愁三保障”。从我区脱贫攻坚进程看,“两不愁”问题基本解决,但“三保障”方面,还有不少差距大家决不能有松松劲、歇歇脚的想法,要在巩固深化上下功夫,让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得到更多收获。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最有效手段。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强化法制意识,持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决 不能再允许因辍学而成为新的扶贫对象。医疗:生病最容易导致返贫,要突出加强健康教育、疾病预防、互联网+医疗等重点工作。危房改造,要坚持“即增即改”,结合农房抗震改造,新增一户改造一户,做到一户不少,一户不漏,建新拆旧,消除安全隐患。

三要集中发力攻克深度贫困村。现有脱贫对象主要集中在贫困县的深度贫困地区,这是攻坚的难点和重点。各县必须因村因户因人制定具体详实的帮扶方案,打好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等扶贫组合拳,一村一村盯着推进,一户一户盯着帮扶,一人一人盯着脱贫,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同时,非贫困县还有些脱贫对象,对这部分贫困群众,既要在中央扶贫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给予更多支持,也要充分发挥非贫困县的区位、产业、技术等优势,集中人力、物力,拿出具体帮扶措施,年底要全部达到脱贫摘帽条件。

四要综合施策解决特殊贫困群体问题。据统计,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残疾人有4088人,大病慢病患者有3432人,60岁以上单老户、双老户有2455人,这些都是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体。要根据贫困对象实际情况落实好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措施。对无法依靠帮扶脱贫的特殊贫困人口,及早给予精准兜底保障。

五要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脱贫不易、稳定更难。要坚持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持续发力、压茬推进,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给贫困群众吃下 “定心丸”。要高度重视闽宁协作,持续加大闽宁镇建设,打造闽宁协作样板。要研究谋划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政策衔接、机制整合和工作统筹,在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继续对贫困地区倾斜,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为乡村振兴筑牢基础。

六要扎实开展“回头看”。脱贫攻坚成色要看群众是否真正有了增收渠道,也要看是否可持续。对已脱贫人口,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情况,查识别、帮扶、退出是否精准,对查出的问题要逐项对账销号。要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研究制定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防止返贫的体制机制、工作对象和政策措施,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要切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支持,持续落实好各项政策,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二)紧盯关键,突出重点,合力补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 一要突出抓好基础设施。这几年,我们在农村道路、通水、通信息、通广播电视、通客车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离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今年要把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作为重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要提升农村道路畅通能力,全面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对乡镇驻地、中心村等人口上规模的村庄道路全部实现硬化,推进硬化路到村到组到户。对年久失修、车流量大的农村主干道路实施加宽提标改造。全面消除农村断头路,切实修好农民生产生活的方便之路、致富之 路。要提高农村饮水保障能力,加快银川都市圈中线和东线城乡供水、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六盘山地区水资源利用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广彭阳“互联网+人饮”模式,重点解决水质不达标、供水不稳定等问题,确保今年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的目标。要提升基础设施管理运营水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要害,管理是关键。各部门要结合农村实际,坚持先建机制、再建设施,建管并重,建立一套务实管用的管护运行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将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以用促建,让老百姓用得好、长受益。

二要加快推动公共服务下乡。这几年,农村学校建的非常漂亮,但是教育质量、教学水平不高,群众反响很大。关键是好老师留不住、生源少,结果是城乡、校际、群体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农村弱”“城市挤”“负担重”现象愈演愈烈。要下决心将优先发展农村教育落到实处,坚持硬件、软件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继续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城市和农村学校结对共建机制,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农村学校教师待遇和职称评聘倾斜政策,推动优质师资流向乡村,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让每一个农村孩子都能够接受良好教育。看病难、看病贵是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民生实事,卫生健康部门一定要认真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采取城市医院医生到乡村坐诊、乡村医 生到城市医院学习、名医多点执业、“互联网+医疗健康”等多种办法,切实提高农村医疗服务能力,解决农民就近看病的问题,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要切实增强农民社会保障能力,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低保、医保、社保、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送到农民群众的心坎上。文化是乡村振兴的精神基础,文化兴,则乡村兴。要结合农民群众的实际,充分发挥文化站、文化广场、村文化中心、农家书屋阵地作用,采取刷微信、看电视、读报纸、上网络等农民群众愿意接受的方式,加强农村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推进农民文化大院特色化、民间文艺团队多样化发展,开展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送戏下乡、送文化下乡,丰富新时代农民精神家园。

三要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去年以来,我们认真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但也要看到,实现农村环境干净整洁,任务还很艰巨。今年要集中精力抓好四件事。一是整治好垃圾。集中清理整治城乡结合部、道路沿线、河道沟渠、农贸集市、房前屋后等重点区域垃圾和杂物。加强日常清扫保洁,让农村干净整洁起来。二是治理好污水。在乡镇、中心村集中建设一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农村污水治理能力。市政污水处理设施要逐步向城郊村和人口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延伸,推进城乡污水一体化处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坚决消除黑臭水体。三是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在利通区、农垦农场、平罗县河东地区、灵武白土岗、原州区等养殖集中区,通过招商引资,养殖场自建等多种方式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对粪污集中统一处置。四是抓好 “厕所革命”。充分考虑农村多样性、差异性、区域性,因地制宜推行不同农村改厕模式,今年完成10万户改厕任务。

四要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民增收是“三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2019年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800元,居全国第25位,离全面小康目标值相差1600元。据有关机构测算,2020年是近十年来农民增收形势最严峻年份。从支撑农民增收动能来看,传统增收的动能在持续走弱,不确定因素在增多,新型增收动能尚未形成,尤其是贫困地区表现的十分脆弱。我区传统增收仍然占据主要方面,工资性收入基本稳定在40%左右,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比持续下滑,已由2012年的48.8%下降到 2018年的39.6%,这两项收入占比近80%。随着企业转型,农民就业空间大幅压缩,农产品价格总体走低,农业比较效益下降,保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压力十分巨大,保持农民增收需要从多方面发力。

一方面必须持续提升农民增收传统动能,多措并举挖掘农民增收空间。要在提高家庭经营收入上下功夫,家庭承包经营是基本经营形式,提高家庭经营收入,关键在于调动农民经营主体的积极性。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农民要发展养殖业我们就扶持 搞养殖,农民愿意发展种植业我们就支持搞种植,什么产业赚钱就引导农民发展什么产业。关键在于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连农带农作用,通过创新利益联结机制,采取“订单+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收益”等模式,增加农民跨界增收、跨域获利渠道,让农民在土地上有收益,在打工中有收益,在分红上有收益。要在扩大工资性收入上做文章,要把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作为民生之本。对愿意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要从优化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素质这三个方面入手,为他们从事涉农产业提供岗位。大规模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农民需要什么、市场需求什么技术,我们就培训什么技术,提高农民就业创业技能,稳定和扩大农村转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努力拓展非农增收空间。对愿意回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工或大学生村官,要综合运用创业投资引导、小额担保贷款等办法,支持返乡创业,鼓励自主创业,带动更多农民就业。要在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上出实招。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鼓励农民利用资金、技术、土地、管理等要素参与投资经营活动,推进农村融资体制改革。要深入挖掘农村闲置的农房、校舍等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包装加工等产业,激活农村“沉睡的资产”,增加红利、租金、利息等财产性收入,广开“财路”。要在转移性收入上求突破,加强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公共财力保障,不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稳住农民 发展生产的预期,筑牢农业内部增收基础。

另一方面必须加紧培育农民增收新动能。要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深入挖掘乡村土地、经营性资产等要素,创新抓手、平台和载体,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体验休闲观光、民宿民俗等新业态,为农民提供创业就业平台。要加快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跨界配置,推动建设“农业+”多业态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拓展产业链价值链,提高全产业链收益。要依托现有的各级各类农业产业园区,吸引各类要素聚乡、产业下乡、人才入乡、能人留乡,让各类人才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主力军。

(三)优化结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高效种养业 调结构包括:产品结构、生产结构、区域结构,扩大农业供给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农业农村生活工作的主线,要围绕这一主线,推进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供给系质量和效率,推进绿色发展,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推进创新驱动,增强农业科技支持力;
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完善农业专项政策,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业现代化始终是农业发展的总目标。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当农业总产值占GDP比重小于10%时,农业进入现代化转型发展时期。我区农业产值占GDP比重持续下降,只占7%左右。根据国际经验,我区已经到了调整农业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关键期。首先,从资源利用看,不调不行。一是土地产出率不够高。据测算,宁夏每亩土地贡献收益约3296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1268元,在全国排名第26位,西北五省区中仅比甘肃高一点;
2019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01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2.4%,其中籽粒玉米占到近45%。籽粒玉米亩均收益仅637元,这还不包括土地流转、农民的务工成本。二是水资源 利用率也不高。2018年,我们区万元农业增加值耗水量为1019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79%。比如玉米的耗水量比实际定额220方高出一倍多。其次,从环境保护看,不调不行。多年来为了解决人民温饱问题,千方百计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导致与林争地、与水争地、与草争地,这是典型的掠夺式的生产经营方式。大肥大药式的投入,短期看是增加了粮食产量,长期看造成耕地质量下降、连作障碍严重,破坏生态环境。2018年宁夏亩均土地化肥施用量为22公斤,仅比全国平均水平少了0.7公斤,减量化施肥水平处于全国中下等次,利用率仅仅为40%,大量的氮、磷等侵入土壤或随水流入河湖,环境承载能力下降。第三,从收入结构看,不调不行。2019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800元,占家庭经营性收入40%左右,依然是主要来源。我区处于发展养殖业的“黄金带”,但养殖业给农民收入贡献仅为775元,占比不到17%。全区66:23:11的粮经饲比例也恰恰说明,以粮食为主的种植结构过于单一,结构调整的余地和潜力都非常大。

思路决定出路。调结构先要调观念、调思路,要彻底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常态,尽快从重数量、扩规模的传统工作方式中转变过来,向重质量、提效益转变。自治区已经决定把调整农业结构作为农村工作主攻方向 。思想观念不转变,调结构就是一句空话。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切实把调结构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高度去谋划。按照种养结构调优、经营规模调大、加工能力调强、产业链条调长的要求,聚焦优质粮食、现代畜牧、瓜菜、枸杞、酿酒葡萄五大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推进“四化”。第一,要推进布局区域化。我们区域差异性大,各地有各地的特点和优势,在调整农业结构的工作中,要根据不同地区生态类型,因地制宜搞好产业布局、作物布局、品种布局。重点调减过剩、低效的粮食作物特别是小麦、籽粒玉米等,增加短缺、高效的经济作物种植。引黄灌区重点发展优质粮食、奶业、设施蔬菜等产业,扬黄灌区重点发展肉牛肉羊、枸杞等产业。中部干旱带重点发展优质牧草、滩羊、肉牛等产业。六盘山地区重点发展肉牛肉羊、冷凉蔬菜等产业。贺兰山东麓重点发展酿酒葡萄产业。各市、县(区)要按照自治区要求,以只争朝夕的劲头,突出2到3个主导产业,认真摸底算账,发挥比较优势,把产业布局规划落实到乡到村到田块,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向名特优方向打造,大力发展品质、品牌、品相“三高”的高效种养业。第二,要推进经营规模化。规模就是市场、规模就是效益。农业生产普遍规律是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不会有销售问题,当生产规模和结构不适应市场供给时,就会出现销售难、价格低,甚至生产越多,亏损越大的现象。到走向规模化生产的阶段,就会出现生产销售 两旺。比如一家一户不管种植、养殖,三五亩地、三五头牛,生产管理销售都不是问题。如果再扩点规模达到中不溜的水平,问题就开始显现。但当规模化程度达到一定体量后,这些问题又会迎刃而解。我区奶牛产业就是很好的例证。多年来不断推进“出户入园、出户入场”,规模化程度高达98%。过去发生的杀牛、倒奶等现象没有了,反而给宁夏赢得了市场声誉,推动奶产业走上了优质安全的发展道路。相比之下,其他产业聚集度不高的问题都很突出。要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通过土地流转、集中种养等,以村促乡、以乡促县,推动形成“多乡一业、一特一片、一片一群”的产业规模发展新格局,集中打造奶产业、酿酒葡萄等千亿产业集群。第三,要推进生产标准化。标准是品牌的终极形式。谁掌握了标准,谁就掌握了行业的话语权。现在不是过去物质短缺的时候,老百姓对农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趋向多样化、专用化、高端化。如何适应消费市场升级、不断提高供给效率,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的。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中,一定要切实把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标准体系建设作为头等大事,加快生产设施、过程和产品标准化,打造一批定制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的特色农产品,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标准化不能只管生产,还要管品牌、管市场。要加大“五大之乡”原产地挖掘包装力度,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宁字号”,打造行业领跑者、标准制定者。我们宁夏的很多优质农产品卖不到好价钱,一个很重要 的原因是“披头散发”在卖。酒香也怕巷子深。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大企业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建设和用地支持,各地各部门要把政策落实好,提高产品装备水平,推进特色优质农产品销得好、走高端。第四,要推进发展产业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发展,农业越来越展现出其经济价值、生态价值、文化价值、教育价值、观光价值的综合魅力。调结构不是简单的农作物多与少的问题,也不能漫无边际的“圈地扩场”,更不能不顾消费市场盲目种养。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大食物观、大农业观、大生态观、大市场观,站在全国乃至全世界来谋划、去发展,把农业放在整个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系统中去定位,放到国内乃至国际市场中去配置资源。从全产业链来谋划,促进种养链、制造链、服务链、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高度融合,打造“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的全产业链,实现从农产品竞争向产业链条竞争转变。

我们调整农业结构要围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坚持以适应消费升级、提高供给效率为导向,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举措,加快构建“四个体系”。一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大国小农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情,调整农业结构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就是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在农业产业的扶持方面,要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机衔接起来作为重点,推动建立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紧密连接起来 的利益共同体。要加大农业领域招商引资力量,围绕我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引进落地一批食品加工企业、农产品销售企业,要善于借船出海,并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二要创新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一方面,要注重“十年磨一剑”,针对基础性、应用性研究周期长的实际,进一步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鼓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让甘坐冷板凳的得到更多褒奖。要聚焦现代种业、农机装备、智慧农业等关键领域科技创新,建立长期稳定的支持政策。另一方面,要把“论文写在大地上”。要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首先要给科技人员插上奋斗的翅膀。这几年我们一直在抓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实体工作,虽然也有波折,但事实证明路子是对的。现在大家都说我们基层的农技推广体系处于“网破线断人散”的状态,不适应高效种养业的发展,对这个问题有关部门要引起重视,要从稳定人员、职称评聘等方面入手,尽快研究解决。三要创新农业金融保险体系。调整农业结构,发展规模经营,没有金融和保险的支撑是不行的。要推动金融机构扩大支农再贷款,创新服务方式、金融产品,坚决克服脱实向虚。总结推广金融扶贫模式,加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地农业担保信贷、风险抵押等多种方式,支持农业生产全面发展。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简化手续、降低门槛、延长期限,让农民群众都能贷到钱、有钱贷。同时要逐步敞开对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具的抵押融资,满足农村不同层次融资需求。要研究制定农业保险创新发展的政策举措,大幅推进提标扩面增品,统筹解决好保险公司认为赔不起、不愿赔和农民群众 认为赔的少、不愿投之间的矛盾。探索建立财政+金融+保险的特色产业投融资机制,确保在调整产业结构中农民利益不受损。要逐步扩大价格保险、指数保险覆盖面,实现特色产业应保尽保,这项工作有关方面应先搞些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四要创新农产品流通体系。我们现在一些农产品产量上去了,但增产不增收。这说明“种得好”还要“卖得好”,在大流通大市场的背景下,“卖得好”往往显得更重要。我们搞农业的同志不能管种不问销,尽快补上“抓种不抓销、会种不会销”的能力短板,尤其要学会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电子商务、产销对接、订单生产等,创新农产品销售方式,提高农产品在线销售成交率,对大进大出的低端交易进行彻底革命,降低流通成本,提升农产品增值空间。

(四)深化改革,纵深推进,激活农村发展活力 1.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一是按照厘清一宗、确权一宗原则,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稳步推进承包地应确尽确;
开展承包地常规变更工作,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档案管理和移交工作。二是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激发农业农村新动能;
指导平罗县开展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30年国家级试点,在灵武市、沙坡头区启动自治区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延包试点,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延包具体办法。三是继续扩大 “四荒”地、农业设施等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工作;
协同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农村土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
按照“巩固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原则,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规范管理服务体系。四是指导平罗县利用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平台积极开展改革集成试验,重点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巿、土地征收制度和宅基地管理及复垦利用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2.高质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是总结推广前三批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指导各地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全面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集体资产股份分配、退出、转让、继承、抵押等制度;
高质量完成整省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并通过中央农办和农业农村部评估验收。二是加强集体“三资”常态化管理和村级债务动态监测,推进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
进一步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完善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四荒地”和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等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

3.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一是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移交接管工作,理顺职责,规范流程,密切协作;
制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二是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 “三权”分置为重点,在总结平罗县宅基地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在沙坡头区等有条件的县区重点探索开展闲置宅基地退出、收储、复垦等改革试点;
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将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纳入农经统计范围,逐步摸清和掌握全区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规模、布局、闲置、流转情况,为宅基地管理和改革以及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提供基础支撑。

4.大力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一是制定出台《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按照“一年规范、两年提升、三年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实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提质升级行动,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继续开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在平罗县、灵武市、沙坡头区、彭阳县开展部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二是制定《2020年宁夏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指导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利通区、同心县、西吉县、彭阳县、沙坡头区、海原县开展以大宗粮食作物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指导平罗县、沙坡头区、中宁县探索开展养殖业和经济作物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

5.积极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是认真落实《关于我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规划(2018-2020年)》,按照“提升富裕村、壮大一般村、扶持薄弱村、消除空壳村 ”发展思路,协助制定和实施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在全区遴选388个村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挖掘资源性收入、提高经营性收入、增加服务性收入,开展招商引资、整合村级资金、引导村企合作等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让资源“活”起来,把红利“放”出来;
对2019年实施388个村的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并积极探索利用第三方实施复查后评估,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二是督导各地进一步落实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监管、清查、报告制度,规范台账管理;
进一步完善“村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监委会”的“四位一体”管理运营机制,切实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等功能作用。三是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按照“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新型主体”的原则,建立“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收益有分红”的新型农村经营机制,采取“农户土地入股+村集体股+政府股”的模式,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股权化、股权货币化,促进农民增收,壮大集体经济。

6.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一是宣传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按照“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理念和“自治、法治、德治”结合原则,指导吴忠市利通区、永宁县闽宁镇以及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润丰村、灵武市临河镇二道沟村等10村开展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
选择一批县、镇、村开展自治区级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
组织试点县 (镇、村)负责人赴外省市考察学习现代乡村治理理念、机制、模式。二是在全区推广红寺堡区“55124”乡村治理模式,建立党支部统领决策、村委会组织落实、村监委会执纪监督、村经济合作社资产经营“四位一体”现代乡村治理结构;
协同开展村规民约规范化制度化试点和形式多样的“四德”教育活动。三是紧紧围绕“长效常治”目标,进一步聚焦非法占有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农资和农产品市场流通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破坏农业正常生产秩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找准病灶、补齐短板、纠建并举,逐步健全维持乡村稳定的制度体系,从根本上遏制农业农村行业黑恶势力问题发生;
推进扫黑险恶专项斗争同乡村治理融合发力,协同做好“法律进乡村”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和谐乡村平安乡村”建设;
协助做好农村小型公益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并推进同“一村一年一事”民生实事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