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中的中国制度优势【小学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小学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按照上级有关通知精神,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教导处主任为各教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上午7:30—8:00,中午13:00—13:30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午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
教导处负责对各任课教师进行晨检、午检。

三、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若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要立即报告疫情防控处置领导小组,将学生送至临时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四、晨检、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的师生,要求其居家隔离治疗。居家治疗期间班主任要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报疫情处置小组。

六、实行疫情快报制度。监测防控组要将晨、午检情况汇总,如发现一个班级一周内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或同一学校发生10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
或发生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需立即报告中心小学防控领导小组,并逐级上报。

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实行零报告制度:晨检、午检报告结束后,防控监测小组及时将全校情况汇总,筛查,并及时报告学生发热信息,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按照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