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征文: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不断完善制度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方略的首要内容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历史使命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而且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在我看来,完善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必须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大力。
完善党内管理制度。在党的十八大之前,我们党内还是存在不少问题的。十八大之后,我党先后出台或修订了多项全面从严治党的法规,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制定了管理办法,颁布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务公开条例》《问责条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条例》等。这些党内法规规范了党员行为,统一了党员行动,致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为了进一步推进从严治党,党的十九大对完善党内制度又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要求“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在思想建设方面,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要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要求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
在正风肃纪方面,要求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在反腐败斗争方面,要求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这些制度覆盖了党内生活的主要方面,完善这些制度,我们党必将有更大的作为。
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这三者关系中,“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曾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方位部署。党的十九大又在两个方面作出重要决定:一方面“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另一方面,党“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这又为完善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
打造全方位权力规制铁律。党的十九大还要求“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这一要求也与从严治党关系密切。在现实生活中,党、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构的制度缺陷造成了诸多岗位人员太大的自由裁量权。这种自由裁量权一旦被谋私者利用,便会随时形成腐败案件。以干部任用为例,如果考核评价机制、决策机制不健全,就很容易形成“送钱多者”“拍马屁者”“亲朋好友”优秀的结论并随之产生逆向选择;
再以人民法院遴选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机构为例,如果没有严格的评价标准、决策主体和决策程序规范,各级各类领导纷纷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亲朋好友牵线搭桥,就必然使贪腐、优汰劣胜成为常态。其他领域各级各类官员自由裁量权的表现形式不同,但作用机理类似。这就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层级领导者根据不断展开的社会实践,完善权力规制铁律。我们不仅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而且要借助全时空他律体系的威力,激活行为主体的自律基因,使从严治党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