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易地搬迁建设 镇易地搬迁

结合牧区实际 多方联合推动 ——**镇易地搬迁建设 当前,我县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而我县纯牧业县的实际造成很多远牧老百姓存在“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的贫困问题成为脱贫中一块突出“短板”,为切实解决这一短板问题,县委、县政府在通过开展多方调研和向上争取等工作,确定了采取易地移民搬迁将远牧贫困群众搬迁到镇定居点,切实解决远牧贫困群众基础配套设施薄弱、安全饮水和交通极不便利等系列问题,促使当地居民的生计资本得到改善,进而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2017年我镇切实响应党委政府号召和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动员,认真搞好易地搬迁建设,共易地搬迁41户135人(其中日干村为17户61人,德香村10户28人,色永村7户29人,唐日村2户8人,达峨村3户7人,曲登塘社区2户2人。),帮助其缓解贫困、改善居住生活环境。

一、强化组织保障 针对易地搬迁项目实施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为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领导,保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妥善安置搬迁群众,安排好他们的生产生活,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办负责人、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及包村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核准搬迁对象 为了准确确定搬迁对象、合理选择搬迁地点,从一开始,我们围绕搬迁对象摸底调查、安置点选择及工程建设等多方面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工作组多次进村入户摸底调查,详细了解情况,综合考虑,统筹谋划,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搬迁群众的主观愿望,切实保障易地搬迁工作顺利推进。

三、联名推荐施工 在确定易地搬迁施工方工程中,我镇通过镇、村、牧户联合推荐在牧区县有建房施工经验、信誉好的施工队伍,然后通过双方协商确定最终施工方,并牧户签订了建房施工合同。

四、加强质量监督 为切实加强易地搬迁建房质量日常监督,除了县扶贫移民局指定的监理人员开展专业监督外,我镇同时落实了3级监督,做到建前、建中、建后多方位监督。一是由镇项目办、镇包村领导、干部成立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全镇和所包村日常工程进度和质量监督,并在工作群里实行日报告制。二是由村两委成员等组成的村级监督小组,负责本村建房监督。三是由建房实施户对自家所在房屋进行监督。监督标准除了县级确定的建房设计和标准外,我镇还结合瓦切实际从地基深度、圈梁构造、室内装修等房屋建设质量方面梳理了11条建房补充标准。

五、保障公开透明 在项目实施中,我镇对搬迁点的选择、搬迁对象的确定、国家投入资金、部门整合资金、建设内容、工程量、资金使用情况等不定期地进行在镇、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让搬迁牧户有一本明白账,同时也增强了群众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

六、细化档案管理 我镇做好搬迁前后的资料归档,包括项目方案、建设进度、日常监督等过程的相关资料,同时各村包村干部对本村易地搬迁建设户实施一户一档,对项目建设的各种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和痕迹管理。

七、产业帮扶同步 为保障易地搬迁户后续产业发展问题,我镇整合脱贫攻坚相关扶持项目,与建房项目同步实施,重点通过技能培训、就业帮扶、产业扶持等措施解决搬迁户定居不脱产,实现易地搬迁户搬的了、住的下、活的好。

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我镇建设了一大批安置住房和安置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幅度改善了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力推动了我镇人口、产业集聚和城镇化进程;
引导搬迁对象发展现代畜牧业和劳务经济,大幅度提高了居民收入水平,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
改变了搬迁对象“单一放牧”的生产状况,有效遏制了迁出区草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实现了脱贫致富与生态保护“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