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局长:强化法治思维建设法治物价 物价局主要定什么物价?

物价局局长:强化法治思维 建设法治物价  

党的十八大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近年来,我局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是立局之本的理念,坚持依法治价、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有效推进了法治物价进程,有力提升了价格工作水平。

一、建设法治物价,要在培育法治思维上下功夫

培育价格干部队伍法治思维,是推进法治物价建设的基础工作。我局坚持四措并举,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素养。

一是领导带头学法。全面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确定学法专题、阅读书目和思考题。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走进XX电视台《执法直通车》演播室,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召开全市价格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会,采取观看价格行政诉讼案例专题片、观摩定调价档案、进行工作点评等形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执法人员定期更新知识。每年初,都组织价格检查人员集体学习充电活动,通过书面考试、业务知识测试和法规综合知识的面试,对所有检查人员的资格进行认定。在每个专项检查开展前,都进行价格法律法规的集中辅导,确保了执法人员能够全面理解,准确把握。

三是组织全员培训学习。开展以学理论、学业务、学法律、学科技和学先进为主要内容的“五学”活动,并实行学习积分考核制度。定期举办价格法规讲坛,邀请专家作法律知识讲座,由局领导、业务处室负责人讲解价格监测、成本监审、价格认证、收费管理、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四是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5.1《价格法》施行纪念日等重要节日,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价格法律法规。连续5年组织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法律下乡”活动,编印涉农价费和惠农补贴政策公示卡,免费发放给农民和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以及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政风热线”活动,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社会反响较好,宣传效果明显。

二、建设法治物价,要在建立健全制度上下功夫

价格工作涉及面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我局坚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是落实价格执法责任制。梳理价格行政执法依据,按价格法律法规、涉及价格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价格行政行为执法依据,确立了我局23项行政权力。认真编制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公开信息表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积极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先后出台了《XX市物价局各执法机构行政执法责任》、《XX市物价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对各项价格业务一一明确职责,同时对价格执法人员在实施价格管理过程中出现的16种越权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形,确定责任追究的内容,真正体现责权对等、有权必有责的法治理念。

二是规范价格执法程序。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制定了《价格监督检查案件办理规定(试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履行告知程序和回避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取证、处罚告知、听证、罚缴分离以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集体讨论和备案等规章制度,实现了对所有价格执法活动的全程动态化管理。强化执法考评,制定了《XX市价格监督检查执法考核评比办法》,组织全市价格执法卷宗评比,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内部骨干的“传帮带”作用,案件主办人轮流主讲检查的方法、技巧及工作重点,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多年来,我局一直没有重大行政执法错案,无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案件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制定和完善办事指南在办公场所公示,在XX价格网上公布行政执法依据和职权范围以及价格执法信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政策提醒会和告诫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3名同志跟踪关注重点网站和论坛,发挥权威发布,说明事实,解疑释惑,通达民意的平台作用。

三、建设法治物价,要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

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带来价格工作的环境、对象、重点和方式等都发生了变化。建设法治物价,要紧紧围绕价格工作的新变化,更加注重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更加注重规范定调价程序,更加注重化解价格矛盾纠纷,更加注重价格社会服务。

一是定期清理价格规范性文件。我局连续9年对现行价格和收费管理文件进行清理,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文件,及时予以修订或撤销,在XX价格网上公布现行有效文件,供下载使用。再造审批新流程,对10个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和过堂,压缩7项审批时间、下放3个审批项目。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等8个部门组织的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连续多次被评为红旗窗口。

二是完善政府定价机制。抓好征求意见关。制定重大价格时都通过XX价格网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和相对人的意见。抓好成本监审调查关。坚持“凡调必审”的原则,从高校、部门行业中挑选15位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专家学者担任成本监审专家,成立成本监审专家库,协助定价前成本监审或成本测算工作,提高政府定价科学化水平。2012年,召开了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会,聘请了21名价格听证代表,认真听取各个层面的意见,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抓好集体审议关。凡定调价会议、行政处罚案件审理,都召开局长办公会或案件审理会,由局领导、主办处室、办公室、综合法制处、检查分局、举报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讨论或审议。集体审议制度的推行,减少了价格决策的片面性。抓好法制审核关。定调价会议、行政处罚案件审理会,综合法制处负责人都作为成员参加会议,局对外发文都由综合法制处审核把关,进行法制监督,保证依法行政落实到位。

三是推进价格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提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近年来,我局通过XX价格网公布综合信息2906条,价格政策性文件85条,民生价格公示427条,工作动态132条,价格监测分析43条,价格指数32条,房地产价格有关信息64条,医药价格信息550条。通过中国XX网同步更新政策性文件71条,向市档案馆提供信息86条。通过移动“农价通”、电信“农价宝”手机短信形式,每天向用户发送两条价格信息。相继开展常用药品、市区主要农贸市场主副食品以及市区商品房备案价格、二手住宅平均交易价格等公示工作。加大对市区主要农贸市场和平价商店主副食品价格信息的监测与发布,在市区主要道路、繁华街区、市民广场等醒目处设立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打造“数字物价”,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在全省率先创建价格诚信开发区,提高企事业单位价格自律,优化投资环境。选择7个行业23个单位作为第一批明码实价试点单位,打造诚信和谐的市场价格秩序。

四是加强价格争议调解。建立价格争议调解相关制度,实行局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人每周二接待日制度,到举报中心坐班接待群众来访。制定了《XX市物价局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流程》、《XX市物价局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加强价格矛盾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等,在XX汽车客运站和客运北站分别建立价格监督站,及时调处价格纠纷。对重大群众举报或咨询局主要领导都亲自签批、局分管领导都逐一把关审核。近年来,成功化解了购房户反映开发商多收价款等群访,审慎应对了职业举报人提起的工商收费、食盐价格等多起复杂举报,妥善处理了涉及面广的物业收费、停车收费、客运票价等价格举报,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