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都有哪些 浅谈检察机关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检察机关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立足检察职能,努力为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我县“两个环境”建设中,检察机关将积极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推进“两个环境”建设服务,为推动我县“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高邑”做出应有的贡献。下面,就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服务,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 依法履职尽责,为建设良好的发展环境服务  

一是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坚决打击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以及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有效震慑犯罪;
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对抗因素,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用公平保障民生,用正义呵护民生,让人民群众普遍享受到司法公正的阳光,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带来的实惠,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三是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为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经济环境服务。重点查办贪污挪用支农、惠农资金的涉农职务犯罪,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中利用审批、监管、处罚等职权插手经济领域事务、谋取个人私利的案件,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四是依法履职服务高邑企业健康发展。在建陶、纺织、化工等行业确定多家规模民营企业做为重点服务对象,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对其挂牌保护,对侵害企业合适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各类案件优先办理,严肃查处。在企业设立联系点,作为推动社会管理工作平台,调动企业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动性,扩大检察工作领域,在自治自律、群防群治中疑聚社会管理创新的活力。  

二、依法履职尽责,为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服务  

一是对重大环境污染、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犯罪活动,坚决依法打击,快捕快诉,绝不放纵。各部门干警要尽职尽责,深入各个乡村,不定期走访,对各村有无重大环境污染等犯罪进行排查,一经发现,绝不手软,坚决依法打击。二是充分运用“教育、建议、纠正、查处”四管齐下的法律监督方式,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强化对高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监管,坚决纠正各项违法行为。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确保检察机关监督职能高效率高标准执行。加大对高邑各企业排污管理的监督力度,防止违法排污的发生,对违法排污已经发生的,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最大限度地保护高邑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三是深入推进“惩防一体化”建设,切实为高邑生态环境建设服好务。认真落实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工作制度,帮助发案单位吸取教训、加强管理,研究源头预防的体制、机制;
通过各种媒体、信息网络、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途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姿态,为营造人民满意的生态环境服好务。四是成立环境保护督查小组,为高邑环保事业贡献微薄力量。组织干警学习环保知识,定期走访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环保知识,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要以合理的方式进行教育批评,引导群众从自身做起,保护环境,建设绿色高邑。  

三、锤炼过硬队伍,为服务“两个环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首先,要转变执法理念教育。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六观”,强化大局意识、为民执法意识,克服单纯办案思想,更加自觉地为“两个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其次,强化干警宗旨意识和政治意识。通过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干警宗旨意识进一步加强,政治立场进一步坚定,以秉公执法、廉洁办案的实际行动为优化“两个环境”多做贡献。三是开展活动,促进干警执法制度化。以开展“规范化建设年”和“检察形象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将各项检察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轨道,确保高邑县全体检察干警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执法,不断提高为“两个环境”建设服务的水平。四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干警业务能力。重点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增强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