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扫黄打非【街道“扫黄打非”目标责任书,(1)】

城关区“扫黄打非”工作 目标责任书 (街道) 街道分管领导:_______________(签字) 社区(村):
_______________(盖章)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年 月 日 城关区“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全区“扫黄打非”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全街“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兰城扫黄办发〔2018〕13号工作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城区“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街道“扫黄打非”工作的考评在街道“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街道“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三条 全街“扫黄打非”工作的考评遵循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公平公正、易于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社区(村)“扫黄打非”工作组成员单位的考评。

第二章 考评内容和分值 第五条 全街“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内容包括:
基础工作、组织工作、市场监管、进基层与信息宣传等五个方面。

第六条 评分标准。考评评分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0分+10分。每个项目扣分最多可扣至0分,不计负分。

(一)基础工作(30分) 1.有“扫黄打非”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专(兼)职工作人员、联络员、网格员等(8分)。

2.落实“扫黄打非”工作专项经费。(5分)。

3.建立健全“扫黄打非”工作台账,并能及时更新。(8分)。

4.建立健全“扫黄打非”工作制度,并能做到制度上墙(5分)。

5.如期参加省、市、区、街“扫黄打非”业务培训,做到不缺课、不顶替(4分)。

(二) 组织工作(20分) 1.按要求参加省、市、区、街“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及活动,参加联合检查行动(3分)。

2.及时制定和上报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扫黄打非”工作方案(2分)。

3.贯彻落实和实施市、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专项行动,及时提交工作安排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5分)。

4.街道、社区(村)主要领导重视“扫黄打非”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扫黄打非”工作 (5分)。

5.能协调组织辖区单位或行业管理对象,积极参与“扫黄打非”工作(5分)。

(三)市场监管(25分) 1.辖区内书刊市场、学校周边教辅教材、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市场、印刷企业经营秩序良好,没有发生影响极大的非法出版活动事件,没有发生销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10分)。

2.辖区宾馆饭店、市场、交通枢纽站、医院等人员流动量较大区域无经营非法出版物的地摊或“游商”(5分)。

3.对辖区内公路、货运站、代理托运点、邮政寄递等渠道实施出版物有效监管(5分)。

4.对省、市、区督查、暗防通报问题,能及时整改(5分) 。

(四)进基层工作(25分) 1.进基层整体覆盖落实到位,牌匾、制度上墙、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会议、有安排(10分)。

2.信息上报,各社区(村)全年信息报送不得少于12条,并通过新闻媒体对进基层工作、“护苗”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报道(10分)。

3.设立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妥善受理举报和投诉(5分)。

第三章 考评、评分和结果运用 第七条 年度考评时间段:自上年12月1日起止本年度11月30日止。

第八条 各“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与每年11月30日之前,对照本办法规定的考评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并报街道“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 街道“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组织考评小组,参考各社区(村)报送材料,结合全年检查、暗访、调研、举报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对成员单位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第十条 全街“扫黄打非”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考评, 考评结果纳入全街综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