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人社局局长履职承诺】商务局长履职承诺


为促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健康发展,切实履行人社部门“保障民生,服务大局,维护和谐”的工作职责,我郑重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加强学习,提升素质,筑牢思想防线

为适应新常态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要求,我将不断加强政策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以及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我县“两会”精神。

通过不断地学习,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提高政治纪律性、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把得住原则,辨得清方向,在各种思潮面前分得清正误、抗得住歪理,在不正之风面前站得稳脚跟、经得住考验。

二、强化管理,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效能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全面深化人社系统纪律作风建设,不断规范工作流程,健全规章制度,精简办事程序,完善督查机制。

坚持实行责任追究,奖优、治庸、罚劣,坚决杜绝“庸懒散浮拖”现象发生。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政务平台建设,实现“零距离”指导、“零关系”办事、“零利益”服务,切实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确保人社部门各项工作执行有力、落实有效。

三、依法行政,勤政务实,打造阳光人社

紧紧围绕“建设工业强县,提升基础设施,打造生态xx”的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地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和决议,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做到政令畅通。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公务员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权力运行,奋力打造“高效人社、阳光人社、廉洁人社、和谐人社”。

2015年,我将牢牢抓住“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稳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2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1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

二是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三是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监督管理,维护基金安全完整,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四是加强人事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人事考试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考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对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四、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发挥表率作用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教育,认真分析总结过去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查找根源,吸取教训,建立和强化工作监控管理,完善制约、监督机制,严防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制度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切实发挥表率作用。

五、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主动接受监督

不断强化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坚持重大问题由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从根本上防止和杜绝“一言堂”、“家长制”作风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奢靡之风。

认真贯彻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积极参加人大的各种会议,按要求做好县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尊重人大代表的权力,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做人民信任的公仆。

以上承诺,真诚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