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三八红旗手——家事审判庭副庭长王峻|家事审判庭要求

     

  王峻,女,1969年8月生,民建会员,区政协委员,法律本科毕业,一级法官,三级心理咨询师。她在审判一线工作二十余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五年评定为优秀。2012年贾汪法院成立了全国首个具有独立编制的家事审判庭,她开始在家事庭工作,到现在做专门的家事法官也有六年了。这些年来,她每天处理的都是一些看上去不那么高大上的“小案子”,完全是凭着自己的良心,用她对人民法官这个名称朴素的理解,努力去办好审理的每一件案件,真心实意地为老百姓做了应该做的事,是一名地地道道的“百姓法官”。

  脚踏实地工作重实效

  王峻的审判工作绩效在全市家事审判条线名列前茅,五年来审结案件2225件,年均结案400多件;
审理案件社会效果好,无发改案件,调撤率超过85%,力求案结事了;
她撰写的法律文书在全市法院系统评比中获奖。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省、市法院优秀法官,省、市法院调解能手,十佳办案标兵等。她还获得过区三八红旗手称号,被市中院授予三等功、被省高院授予二等功,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十佳政法杰出卫士”;
她所在的家事庭获得省妇联授予的“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称号、荣立省、市法院“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获得全市政法标兵单位、全市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称号。

  王峻庭审驾驭能力强,多次代表贾汪法院主审观摩庭。

  她审理的张某诉李某离婚案,全市家事少年条线的法官、领导听庭后,对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形象、庭审效果均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省妇联、省高院在徐州调研少年家事审判暨诉调对接工作活动中,省、市妇联及省、市法院领导专门听取了她审理的案件,对整个庭审活动给予了高度认可。她审理的蔡某诉胡某离婚案,被市中院评为2017年全市法院优秀典型庭审。《民主与法制》周刊2018年第1期公布的2017年中国十大法治新闻之一,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进入示范阶段中,就采用了王峻庭审的图片。王峻还积极参与人大代表听庭活动,被市人大评为“十佳主审法官”。

  王峻经常联合妇联、司法局、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到社区、厂矿、机关、学校、田间地头上法治课。

  她利用典型案例通过电视台以案说法,进行法律宣传。在法院与妇联共同设立的“幸福家庭学校”不定期为社会各界人士授课,为他们解惑释疑、排忧解难,以促进家庭稳定及社会合谐、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使老人能够安享晚年为宣教目标。她还积极参与民建组织生活,通过活动树立了民建的良好形象、扩大了民建的社会影响。该同志的事迹在《徐州日报》、《江苏法治报》、江苏省统战部刊物《挚友》等刊物作了大篇幅的报道。

  注重调解审判求质效

  2012年贾汪法院成立全国首个独立编制的“家事审判庭”,2016年被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王峻同志成了“家事审判”改革试点的先遣军,参与、见证和推动了家事审判工作快速发展。以前断案用证据与法律,但“家事”却不能只讲求证据,“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王峻觉得家事案件的审理结果和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终生利益乃至数代人恩怨,简单的判决孰是孰非并不是一个家事法官的使命,把调解作为首选方式,把化解纠纷作为首要目标,帮助当事人回归生活的常态才是最大的幸福。

  “不忘来路,才能永葆初心,心系百姓,才能行稳致远”。

  她怀着感恩的心,始终将这些作为对自己的鞭策,始终牢记举起右手时宣下的誓言。她总是把每一位当事人都当作亲人,真诚尊重、真情善待,把每个案件都当作自家事,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用暖心的微笑、贴心的话语、换位思考诚心感化当事人,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将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了化解矛盾,她曾利用中午休息时间,驱车30公里到火车站为离婚案件当事人改签车票,只为抓住最佳调解时机而争取时间;
曾经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教一个18岁的少年被告洗衣、做饭,检查作业,说心里话,让这个动手打了自己七十岁奶奶的莽撞少年,主动跪下向老人认错;
曾经像对待自己的兄弟一样,手拉手与反目成仇的兄弟俩拉家常、谈亲情,让他们冰释前嫌,紧紧的抱在了一起……。

  她常说:“我一直在凭着良心办案”。

  法官之于法治的意义,永远超过了任何法律规范的本身,法官裁决案件,也就是裁决社会的道德与良心,法官如何行使审判权,直接影响到人们对法院裁判的认同,法院是解决矛盾的最终点,不能让当事人对法官失望。法槌虽小,但重千斤,只有心系百姓,才能行稳致远。尽管清官难断家务事,只要更加用心、更加勤奋、克服更多的困难,就有可能挽救一个家庭,让社会多一份安定。每每看到夫妻和好、兄弟相拥、父子和睦、家庭团圆,她会说做一名群众认可的“百姓法官”无怨无悔!

  调研提炼,创新寻突破

  王峻同志在办理案件中主动做到勤于调研,乐于让自身全面能力在调研中得到脱胎换骨。她总是说审理案件不是重复简单劳动,而是面对不同纠纷解决与判决的智慧活动。她通过承办案件能发现问题,及时总结其共性与法律规定之间的联系,从而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先后在《人民司法》、《参阅案例》、《法官之友》、《徐州审判》、《江苏法治报》等载体上发表文章二十余篇,被市中院评为“案例工作先进个人”。

  她在工作之余,依靠努力取得了心理咨询师资格,为自己做家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增添了信心、获得了方法、赢得了尊重。因为家事案件看似鸡毛蒜皮的事,但双方产生的纠纷往往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需要法官找出婚姻家庭生活争议的原因,使当事人的感情和心理得到疗伤,最终消除引发冲突的因素。

  她对于婚姻家庭案件有着独特的见解,丰富的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为她精确的调解提供了无限能量。在办理案件时,注重社会效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和谐理念融入办案的全过程,通过大量的案件实践,总结了“调解六法”:辩法析理法、案例说服法、换位思考法、调动亲情法、巧借外力法、心理疏导法,使家事案件处理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案件调撤率85%以上。

  王峻同志在办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如处理不善,小则影响家庭关系,大则影响整个社会秩序。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在诉讼过程的对抗中,为了各自的利益考虑,不诚实的可能性很大,言语冲突中有可能更加激化双方的矛盾。她通过对离婚案件的跟踪调研,发现如让双方当事人在一段时间内冷静思考,重新审视对方,认真评估自己的婚姻后,再做出慎重决定,双方都能接受。她摸索出“六个月内暂不离婚”感情考验期调解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现在全市法院家事少年庭都在推广使用,其它省市法院也前来学习借鉴。

  孝老爱亲,家和万事兴--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

  王峻是一名法官,也是一个女儿、妻子和母亲。

  她们家是个大家庭,一家三代住在一起,父亲是煤矿退休职工,曾被表彰为全国测绘系统先进工作者,因工伤残三级,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母亲是煤矿退休医务工作者,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江苏省劳模等称号,父母都八十多岁,需要照顾,女儿还是学生。她每天五点钟起床,为家人准备饭菜、整理房间,晚上还要为年老的父母洗脚、捶背,经常忙碌到深夜,虽然辛苦,但一家人尊老爱幼,幸福快乐。家庭的和睦,得到了邻居们的称赞,一致把她的家庭评为“文明家庭”。

  真情为民清廉守底线

  清正廉洁是公正司法的前提,要取信与民,更重要的是要长期坚持一尘不染。作为一名法官,王峻同志总是时刻怀揣着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宗旨,时刻提醒自己绷紧廉洁司法这根弦,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诚心帮助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廉洁勤政,作风正派,无过失和违法违纪情况。

  王峻同志理想信念坚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抵诱惑,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敬业勤勉,一心为民,公正审判。

  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原则的关系,不徇私情,谨慎交友、谨慎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一些亲戚朋友、同学都是说她不通人情,然而为了法官的神圣责任,为了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她宁愿做一个不通情达理的法官,以她那平凡的执着、不懈的追求实践着护法、执法的天平之梦。在工作中,她养成了艰苦奋斗的精神和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刚直不阿,不徇私枉法,不给当事人留有说情的机会。由于她办理案件时,尽量达到双方当事人满意,多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从这一方面也关闭了说情之门、打消当事人的疑虑。

  法槌虽小,但重千斤,只有心系百姓,才能行稳致远。

  尽管清官难断家务事,只要更加用心、更加勤奋、克服更多的困难,就有可能挽救一个家庭,让社会多一份安定。她说,我要无怨无悔的做一名群众认可的“百姓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