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创业就业工作的几点思考:创业就业是什么意思

服务创业就业工作的几点思考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是贯彻党的十八大“推动更高质量就业”的总体要求,近年来,沂水县按照上级的部署,以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以内强素质提高效能、扎实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等措施为抓手,多措并举,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创业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全县创业就业工作扎实推进。据统计,2013年度沂水县新增个体工商户2655户,同年注销了1905户;
新增小企业
1027户,同年注销270户。从统计数据不难看出,经过近几年创业优惠政策的支持,广大劳动者虽然创业热情高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在服务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过程中找出问题,并剖析其原因,对提高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存在问题  

(一)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缺乏更加优惠政策支持和措施落实  

一是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不足,影响了劳动者的创业热情。沂水县于2009年出台了《沂水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2011年财政局拨付50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当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万元;
2012年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拨付500万元充实到担保基金中,同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53万元;
2013年再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拨付450万元,并入担保基金账户,本年度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879万元。2014年一季度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796万元,截止到4月份,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68万元。因无担保基金可用,被迫停止受理新的贷款业务。对于2013年已经发放的小额贷款到期后,因今年小额贷款统一提高到不超过10万元,如果提高额度,需要新增额度2800多万元才能满足需求,在不增加担保基金的情况下,势必导致很多创业人员不能继续申请续贷。今年在“春风行动”招聘洽谈会上,在“就业政策宣传月”宣传日活动中,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所的服务窗口上,我县已经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宣传材料万余份,广大创业人员已经认识到小额担保贷款的好处,如果就此停止受理新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势必造成对政府及政策的信任度下降等一系列问题。  

二是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了主体单位的积极性。近年来,各级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及沂水县实施万人创业带动就业工程等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提出了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基金,用于鼓励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补贴、免费提供场地和租金补贴、一次性项目的奖励、对在创业促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孵化基地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等多项扶持政策没有落到实处;
  

三是创业环境不畅,制约了创业者的激情。表现在一些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创业壁垒仍然存在劳动者创业领域受到限制。个别地方行政监管不规范、不透明,多头收费、乱收费的现象仍有发生,造成中小企业和个体户负担加重,甚至会直接影响一些劳动者创业的积极性。  

四是创业政策不够完善,也是影响创业的重要因素。国家实施了创业补贴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但缺乏配套措施,存在渠道不畅,力度不大,执行起来还有一定难度。特别是税收减免幅度偏小,创业成本较高,难以吸纳劳动者就业也是创业者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面临的难题;
还有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补贴资金偏低,对创业者没有形成有效地激励机制。  

(二)创业项目低端,难以立足长远稳定的发展  

虽然沂水县已形成了食品、纺织服装、机械、矿产建材、轻工、电子、包装印刷七大主导行业及烟草、化工、木材加工、工艺美术、制革、鞋业、农副产品深加工等行业为主的工业体系。但是现有的创业类型多为生存型创业,以传统型产业、家庭作坊为主,新型高附加值产业很少,企业生命力差。通过调查了解,创业者创业之所以更多地集中于低端市场,很大程度上源于创业准备的不充分,而其中创业意识的缺失尤为突出。我们现在所接触到的有创业意向,前来咨询的创业对象,很多都是在就业不利的情况下,无奈选择创业的。因此,在创业项目的选择上根本没有经过深思熟虑,也没有所谓的市场调研,只是根据自己的一专半长就投身商场了。”这也是创业稳定性差的一个原因。  

二、对策建议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伯平同志出席就业创业政策培训班结业仪式上讲,“在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方面,重点推动建立破除影响创业的制度性障碍的新机制、新模式。”今后要坚持“自主创业,引导创业,互助创业,扶持创业”的原则,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功能,积极打造创业带动就业品牌,通过市场手段整合社会资源,使政府的有限资源得到更大的发挥,建立起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创业的良好氛围  

虽然我们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但仍有部分创业者不了解创业优惠政策的享受范围、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等,这一点从我们接待的咨询人员数量就能反映出来,这也导致了各项优惠政策不能充分有效的落实。一是要大力实施创业助推“1+3”和小额担保贷款“快易贷”活动助推创业行动,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联系,把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与开展工友创业、青年创业、巾帼创业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二是与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相结合,积极深入到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及街道(乡镇)、社区(村)、校园等,通过利用信息网络、全天候电子屏幕、印制宣传材料、发放宣传单等方法,大力宣传创业就业优惠政策,掀起全面创业新高潮,让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三是充分利用“春风行动”、“就业宣传月”和助残日活动,及在创业培训后续跟踪服务过程中,全面介绍创业就业优惠政策,使有创业愿望且具备创业能力的劳动者,创成业、创大业,在优惠政策方面应享尽享、应贴尽贴。  

(二)着力解决小额担保贷款用途单一、贷款门槛较高、办理手续烦琐及担保基金的限制问题  

首先,要解决当前小额担保贷款必须在创业者创业成功,且有一定资产的情况下才能办理的弊端,使创业者初创企业不受资金瓶颈限制,坚定创业信心,激发创业热情。可通过完善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的联动机制,选择投资风险小、见效快、可持续的创业项目,经有关部门、创业培训机构推荐,经办银行考察符合放款条件,可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作为创业项目的启动资金。其次,要降低贷款门槛、创新反担保形式,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可采取质押、抵押、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第三方信用保证、“联户联保”等形式提供反担保,也可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用生产设备以及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自然人等提供反担保。第三,要针对有创业愿意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主动上门了解创业项目的运作情况,及时掌握他们在创业过程中的各种动态情况,协调解决他们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用小额担保贷款的杠杆撬动创业的车轮。第四,要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设立小额担保贷款经办站点,采取现场集中受理、批次考察、依次发放的形式,提供“一站式”服务。第五,要协调解决增加担保基金额度。到目前我县担保基金到位1011万元,按照鲁人社办发[2013]105号文件的精神,担保贷款责任余额一般不得超过担保基金余额的5倍。根据到位的担保基金,今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到5000万元。到2013年底,我县个体、私营企业等工商户累计注册26180户,按照每个创业者申请贷款10万元,也只能解决500户的需求。因此,要扶持创业就业就需要注入更多的担保基金。创业就业是民生大事,对促进社会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让决策层引起重视,解决目前尴尬局面,补充足够的担保基金,以解燃眉之急。  

(三)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努力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平台  

近年来,沂水县依托旅游大县的区位优势,认真落实上级对创业就业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大力发展商贸物流和第三产业类的创业孵化基地,初步形成了轻纺服装、五金建材、餐饮服务、农副产品等市场集群。按照创建创业孵化基地的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认定了沂河商城、文诚市场、虹鑫商城创业孵化基地的基础上,去年又成功认定了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孵化基地、旅游服务创业孵化基地、腾飞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到目前,沂水县七个创业孵化基地累计投资3.3亿元,建设标准厂房、营业房、创业园等268万平方米,营业摊位1700余个,入驻创业企业和经济实体1636个,带动就业10565人。一要继续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多方筹措资金,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参与、高校联合、社会协助”的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开发区、城市综合体、专业化市场、农业产业化基地的创业引领作用,多形式建设1---2处孵化条件好、承载能力强、产业特色鲜明、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二要对孵化基地()内的创业人员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对创业孵化基地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定补贴,争取基地内创业人员能够最大限度的享受到创业优惠政策。三要扩大创业培训对象范围,将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创业者纳入培训范围,让更多的劳动者对创业有深入的了解,引导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让劳动者变成创业者。四要对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成功创业者,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创造一个就业岗位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补贴。五要优化创业环境,积极推进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鼓励和支持有创业愿望具备创业能力的人员、新成长劳动力自主创业,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后续跟踪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六要开展入户走访和上门服务。指导创业人员认真填写创办企业情况调查表。在税收优惠政策、免费创业培训、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方面进行一对一服务,解决他们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加强创业指导服务,扩大创业专家志愿团阵容、完善创业项目库建设  

依托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县、乡、社区三级创业指导服务窗口。依托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成立专门的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创业者提供融资担保、人员培训、信息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技术支持、法律援助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扩大创业指导专家库,吸纳优秀企业家、自主创业典型代表、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入库,积极开展创业指导服务,让更多的创业人员享受到创业专家的指导,健全创业人员和创业企业资源库,实现政府资源与创业者需求有效对接。继续面向全社会征集创业项目,不断充实创业项目数据库内容。发扬典型的示范作用,完善创业促进就业机制。采取政府开发、社会征集、个人提供、有偿设计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业项目。  

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当前国家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任务。我们要积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使更多的劳动者有创业的机会,有合法的创业渠道,并通过艰苦勤奋的努力,不仅使自己成为能够自食其力之人,还在创业的过程中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解决更多人的就业问题。同时,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不是哪个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大力弘杨创业光荣的理念,培养一批全民创业典型,努力形成全社会倡导创业、尊重创业、支持创业的浓厚氛围。  

   

   

参考文献:   

[1]李伯平.出席就业创业政策培训班结业仪式上的讲话。   

[2]董廷杰.关于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改革的认识与思考.2014(2-3)。  

[3]魏振涛.聊城市促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现状分析与对策.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