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下的知识产权分析|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2018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 (读书报告、研究报告) 考核科目 :国际贸易组织理论与通则 学生所在院(系) :管理学院 学生所在学科 :国际贸易 学生姓名 :李金航 学号 :18S010002 学生类别 :硕士 考核结果 阅卷人 第 1 页(共 8页) 目录 国际贸易下的知识产权分析 2 1知产产权的概述 3 1.1知识产权的特征 3 1.2知识产权保护的产生 3 1.3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 3 1.4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3 2从中美贸易战下看待知识产权 4 3《我不是药神》案例分析 5 3.1案例简介 5 3.2案例分析以思考 5 3.3解决方案 6 参考文献 7 国际贸易下的知识产权分析 摘要:国际间的贸易竞争正逐渐演变成高技术产品的知识产权竞争,本文通过中美贸易战下的知识产权竞争与《我不是药神》电影为案例概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对天价药的现状提供一定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
301调查;
专利 1 知产产权的概述 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概指公民或法人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发明,成果和作品依法享有的专利权。

1.1知识产权的特征 (1)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基于智力活动而形成的创新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

(2)主体的专有性:非经权利人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得享有使用该项权利。

(3)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即他在一个法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

(4)专有权的地域性:其是指按照一国法律获得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具有法律效力 (5)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1.2知识产权保护的产生 从14世纪开始,在文艺复习的带动下,以技术革命为核心的产业革命也随后在欧洲兴起。工业革命时期英国经济飞速发展,出现了造纸,火药,纺织,冶金等一系列新兴的工业部门。产业资本家为了增强竞争力,越来越认识到要从法律上寻求保护,以国家法律形式确认其对发明的垄断权。英国于1623年颁布了《垄断法》,随后美国法国荷兰德国相继颁布了本国的专利法,这极大的推动了知识产权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

1.3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 随着世界范围内经济,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知识产权的国外保护问题日益突出。各国知识产权立法不断完善的同时,地区和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立法活动也迅速发展。

1.3.1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家立法 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通过国家立法不断地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这方面,美国做得十分突出。在美国《1989年贸易和竞争法》中设有“特别301”条款来保护知识产权。美国认为,他们中许多产品,包括农药,化肥,书籍,音像资料,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品,被进口国大量仿制和复制,影响了美国的经济利益,因此美国制定了该条款。

该条款要求政府在每年的四月二十日以前宣布一份在保护美国知识产权方面做的不够的国家名单,并限定这些国家一定时间内与美国谈判解决纠纷。动用此条款时一般采取三个步骤:
(1)把与只有一般纠纷的贸易伙伴列入“监督名单” (2)把与只有较大纠纷的贸易伙伴列入“重点监督名单”。

(3)被列入“优先观察名单”的国家和地区。若该国在一年内没有在保护美国知识产权方面采取重要措施的话将被列入“优先解决国家” 凭借此项条款,美国迫使巴西,韩国,希腊,泰国,日本加强了对美国知识产权的保护。

1.3.2通过国际工业和组织保护知识产权 (1)国际公约和条约 (2)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1.4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当代科学技术特别是高科技的发展和技术跨界转让途径的扩大,使知识产权在各国知识产权经济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商品中的科技含量在逐年上升,世界经济和贸易的竞争,实际上也演变成科技等知识产权的竞争。

(1)知识时代的到来:随之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为此展开的竞争主要表现在技术创新和谁拥有专利权的竞争。只有拥有创新的技术才能获得发展,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主动权 (2)知识成为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基础:随着世界市场的加剧,高科技已成为企业在市场成败的关键,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3)知识成为控制市场的重要手段:技术转让通过三条途径进行,他们分别是:货物和服务的国际贸易。外国的直接投资和发放合同性的技术证。

2 从中美贸易战下看待知识产权 2018年3月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发起了对中国的贸易战,自特朗普上台以来,以缩减贸易逆差为名,重新谈判美国签署的各项贸易协定,接着采取单边制裁手段,宣布对特定进口产品征收关税,同时启动了历史上美国针对中国的第六次“301调查”。美国将对进口来自中国的超过500亿美元的产品加征25%的关税,美国对中国产品征收的关税将集中于先进技术产品,包括自动化机械工具、太空设备、航空、海洋、高科技运输、新能源汽车和设备、农业设备等。特朗普官员称,对相关产品征收的关税幅度将会让中国企业失去出口的动机。

此次中美贸易战开始于2017年8月14日签署的行政令,指示美国贸易代表按照美国《1974年贸易法案》第301条对中国发起调查,内容包括中国是否侵犯美国知识产权,强制美国进行技术转让等。调查主要针对以下四个方面:
(1)中国政府是否利用部分工具控制或干预美国企业在中国的运营,以便将技术和知识产权转让给中国企业。

(2)中国政府是否剥夺了美企和中企在进行与发放许可证及进行其他技术相关的谈判时制定具备市场基础的条款的权利,是否削弱了美企对其中国技术的控制力。

(3)在中企通过收购美企获得尖端技术及知识产权并进行十分重要的大规模技术转让时,中国政府是否有失公平的促进了系统性投资。

(4)中国政府是否进行或支持了未经授权入侵美国商业计算机网络窃取美国知识产权、商业机密的行为,这一行为是否侵害了美企,或为中企提供了竞争优势。另外在其他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创新等领域的实践、政策和做法也或将包括在调查之中。

经过调查后美国认为:(1)盗窃或通过网络窃取技术与知识产权;
(2)通过强迫或侵入性监管手段,强制转让技术和知识产权;
(3)施加经济压力胁迫技术与知识产权转移;
(4)信息收集;
(5)国家资助以获取技术为目的的对外直接投资等等。另外,根据2018年美国“301调查”报告,经济学家组成的跨部门小组估算,中国的做法给美国经济造成的损失至少为每年500亿美元。

针对美国“出尔反尔”的贸易措施,中国外交部称立即出台同等规模、同等力度的征税措施,双方此前磋商达成的所有经贸成果将同时失效。

真相是无法扭曲的,美国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指责是对历史和现实的故意歪曲。当今,中国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已经取得有目共睹的进步和成就,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在知识产权领域已经进行了较完善的立法工作,相继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知识产权执法和保护力度持续增强;
逐步形成了禁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完全可以说,今天我国已建立起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制度。

2017年,中国提交《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4.8882万件,跃居全球第二。中国PCT国际专利申请年增长率达到13.4%,自2003年以来,我国每年的增长率都高于10%。知识产权保护每年都给国外权利人带来巨大利益。

2001年,中国对外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仅为19亿美元,国家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的国际收支逆差自2009年后就一直在100亿美元以上,而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2017年则已经达到286亿美元,中国知识产权跨境交易的逆差超过200亿美元(高新技术产业不发达,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发展不够迅速)。

美国试图以绑架知识产权议题为手段,抹黑中国企业正常的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纯市场活动。

3《我不是药神》案例分析 3.1案例简介 该影片讲述了神油店老板程勇的从一个交不起房租的男性保健品商贩,几经波折成为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的独家代理商的故事。

电影中的“格列宁”可以让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的十年生存率,从以前的不到50%,增加到现在的90%左右,并且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服用此药需每月一盒,售价23,500元人民币,一年需要花费28万多元,而且需要终身服用。这个费用,对大多数中国患者家庭而言,无疑是天文数字。但印度“神药”需3,000元,药效相似性达到99.99%。

故事主人公陆勇在电影中帮数千病友代购此药,但因该药没有在中国药监部门注册,陆勇以“销售假药罪”等罪名被捕。

然而,1002名因陆勇的“假药销售”获救的癌症患者联名上书,最终,检方决定对陆勇不予起诉。检察官在不起诉裁定中解释中说道:“如果认定陆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

3.2案例分析以思考 专利药:制药公司经过漫长的基础研究,动物试验,人体临床试验,在经过各国药监部门批准上市之后的药物,就是所谓的专利药 仿制药:药厂模仿专利药的成分制作而成,通过各国的药监部门批准上市。仿制药的厂商不用冒着巨大的风险进行漫长的研发,成本大幅度降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未经批准,生产的进口仿制药属于假药。

3.2.1思考1 同为WTO成员国,为何印度可以生产仿制药,而我们却不能? 当时中国为了融入世界贸易体系,且加入WTO,我们基本接受了西方的知识产权制度尤其是专利制度并从全球化中获益。由于该制度,瑞士诺华制药公司的相关药品生产在中国申请了专利。在专利保护期内,中国医药公司不得生产相关“仿制药”。

如果一个国家严格执行药物专利保护,在保护期内,相应药物的仿制药是不能制造的,包括中国、美国在内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执行专利保护。

然而虽然印度为WTO成员国,印度政府不顾反对使用专利强制许可:当专利危害到居民健康和国家安全的时候,国家有权不经过专利所有者的同意,将它强制许可给本国生产厂家来进行强制仿制,这能够防止落后国家因为买不起专利药而无法保证国民基本医疗和国家安全。

虽然老挝、孟加拉国等不发达国家也都适用这种专利的强制许可权。不过,唯有印度在仿制药生产上全球领先——即便是美国上市不久的新药,也很快能出现在印度市场。

3.2.2思考2 诺华制药2000年在纽约证券上市,美国频频针对中国贸易的情况下,为何不对印度进行制裁? (1)印度制药企业所仿制的药品,对美国本土的返销很少,美国制造企业的根本利益,所以美国也对印度仿制药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不少的欧洲和美国制药公司在未征得印度不识字的印度病人同意的情况下,就利用药物对其展开实验,仅2007-2010年,就有上千名印度人在参加试验后死亡。

(3)印度的廉价劳动力,由于印度在世界市场中具有较为低廉的廉价力,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中大多数公司通过在世界市场中的垂直分工在印度建造工厂来最小化成本谋取做大利润。

(4)重要的历史原因:虽然大多数文献没有涉及到该历史原因,但通过本科学习过程中了解并认为该事件也是美国对印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一个重要原因。1984年在印度发生了人类历史在最严重的工业化学事故“印度博帕尔灾难”,印度的美国联合碳化物有限公司设于贫民区附近一所农药厂发生氰化物泄漏,引发了严重的后果。造成了2.5万人直接致死,55万人间接致死,另外有20多万人永久残废的人间惨剧。给印度带来史无前例的灾难。(原料是一种剧毒液体。这种液体很容易挥发,只要有极少量短时间停留在空气中,就会使人感到眼睛疼痛,若浓度稍大,就会使人窒息。

) 3.3解决方案 政府目前解决高价药的可行方案:
(1)加大医保,但这不治本,美国医保不堪重负及部分富人也需要到其它国家看医生是一面镜子 (2)政府药价谈判,能有效降低专利药价格但容易导致有价无市,近年以来,乳腺癌用药赫赛汀从单价2万多降到7千左右后目前市场断货就是表现。

(3)加强重点疾病国有医药研制单位集体研发,包括新药研制和现有专利药专利有效期间的仿制研发(逼迫降价)及强制许可,这是最终解决之路。

参考文献 [1]郑秉秀.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壁垒[J]. 国际贸易问题, 2002(5):26-30. [2]杨光明.后WTO时代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J]. 现代法学, 2007, 29(3):148-157. [3]田晓菁.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摩擦及应对策略[J].当代教育与文化,2007, 20(1):36-39. [4]张丹丹.当前中国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危机及对策[J].对外经贸实务, 2005(5):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