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金融特别行”活动方案|金融企业活动方案

“2020年****金融特别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省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保障,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人民银行**分行决定在**辖内开展“2020年**金融特别行”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 全省金融系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基础上,深挖潜力,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采取特别举措,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降低融资成本,持续强化对先进制造业、脱贫攻坚、小微企业、民生就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为努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任务顺利收官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开展四大特别行动 (一)行长对接特别行。

行动目标:助推我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春耕备耕工作,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

行动时间:集中在2020年上半年开展“行长对接特别行”,自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行动主体:由省、市、县(区)三级银行行长联动,1名行长负责对接10家企业,帮助省内企业快速恢复正常生 产经营状态。

对接对象: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
复工复产和春耕备耕企业;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农业养殖、外贸等行业的民营和小微企业。由人民银行**辖内各分支机构通过加强与发改、经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摸底复工复产和春耕备耕、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相关行业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建立名录清单,尽快向金融机构更新推介。

对接内容:各级银行行长要深入走访企业客户,摸排企业融资需求,真正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实际困难,为企业量身制定支持解决方案。要加大对央行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加大对企业优惠贷款发放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要针对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合理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提升授信审批效率,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遇还款困难的民营和小微企业,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对有续贷需求、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应续尽续,原则上在贷款到期当天完成续贷。要强化金融机构内部考核激励,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基层机构和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首贷培植特别行。

行动目标:通过深入挖掘和大力培植,使我省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首贷获得率明显提高,企业的金融服务获得感显著增强。

行动时间:在2020年全年开展“首贷培植特别行”, 自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行动主体:全省各级金融机构和人民银行**辖内各分支机构。

培植对象:选择一批处于成长期,有潜力、有市场、有前景但尚未获得贷款的民营和小微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培植。

培植内容:通过人民银行**辖内各分支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指导帮助金融机构科学遴选培植企业。在明确企业愿意参与培植行动的基础上,由企业自主选择或人民银行**辖内分支机构指定首贷培植银行,进行后续信贷培植和辅导。分类动态管理培植企业,初步达到银行授信条件,经过培植在2020年内可获得信贷的企业列入重点名单,其他企业列入后备名单。各金融机构要针对单个企业首贷难的缺抵押、缺信息、缺担保等痛点和堵点,因企施策。要通过入户走访、一对一辅导、集中培训、提供顾问服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进行精准培植,结合企业所处行业和区域特点,为企业选择和推介适合的金融产品,帮助企业提高获贷能力。加大金融科技等产品服务创新,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运用,改造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增强金融服务可得性。

(三)主办银行特别行。

行动目标:通过为民营和小微企业确定主办银行,由主办银行提供各项金融服务和辅导,使企业逐步获得成长和达 到信贷门槛。

行动时间:在2020年全年开展“主办银行特别行”,自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行动主体:由企业开设基本结算账户的银行或企业指定的银行作为主办银行。

服务对象:在银行新开户的民营和小微企业,或成立时间不长,难以在短期内通过培植与金融机构建立贷款关系的民营和小微企业。

服务内容:由主办银行对这些企业提供最基本的账户和结算服务,并建立“一对一”跟踪服务机制,为企业客户在融资、理财、政策和产品咨询、财务管理、信息批露等方面提供有效金融服务,切实将各项金融政策和产品服务落实落地到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好生产经营和金融服务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与企业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银企双方互利共赢。通过加大对企业的综合服务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完成初创期向成长期的顺利过渡,帮助企业转化成为首贷培植企业。

(四)政策宣传特别行。

行动目标:通过大力开展金融政策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对金融政策尤其是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民营和小微企业等各项金融优惠政策和产品的认知度,加快银企双方的对接,提高贷款覆盖面。

行动时间:集中在2020年上半年开展“政策宣传特别行”,自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行动主体:全省各级金融机构和人民银行**辖内各分支机构。

宣传对象:各类民营和小微企业,重点是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
复工复产和春耕备耕企业;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农业养殖、外贸等行业的民营和小微企业。

服务内容:人民银行**辖内各分支机构要组织当地金融机构全面梳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民营和小微企业等各项金融优惠政策和产品,利用官方网站、经营网点、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以政策汇编、产品服务手册、小漫画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向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公布政策业务咨询的联系方式,方便企业联系咨询。要加强与发改、经信、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推荐客户的对接,有针对性开展多层次、广范围、联动式的宣传活动。要充分遴选政策、产品、管理等各条线资深人员,组建金融服务讲师团,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培训和金融工具应用指导,不断提升企业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工具运用能力。要及时总结推广金融服务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并高度关注和应对负面舆情,努力形成社会公众对金融知晓、认可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人民银行**辖内各分支机构党委要把开展好“2020年**金融特别行”活动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坚持履职尽责、靠前指挥,成立工作专班,分析研判形势,查 找短板不足,切实改进作风,扎实开展工作。各金融机构一把手要承担起“2020年**金融特别行”活动的第一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围绕四大特别行动,精心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既要作出总体性的安排,又要提出阶段性的对策举措,做到细化任务、倒排工期、强力推进。要进一步发挥好系统内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把广大党员干部和员工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二)量化目标任务。

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金融监管部门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量化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促进全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确保信贷增长与全省GDP增长速度相匹配,要努力使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2020年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其中五家国有大银行上半年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力争不低于30%,全年增速不低于20%,普惠小微企业有贷款余额户数力争不低于上年户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力争在上年基础上再降1个百分点。同时,力争民营、小微企业首次贷款、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占比有所提升。努力提高全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

(三)明确推进步骤。

特别行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2020年3 月 31日前)。各金融机构成立活动专班,围绕本方案要求进一步制定本系统工作方案,推动组织落实,细化工作任务,逐级压实责任。金融机构省级分行及法人机构总部于 2020年3月28日前将本系统工作方案及指定联系人报人民银行**分行备案。

2.推进落实阶段(2020年3月31日至12月31日)。各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分行要求,扎实推进工作,分步骤、按计划实施。按月向人民银行**分行报送各项信贷指标完成情况和《“2020年**金融特别行”工作进展考核监测表》(见附表)。其中,“行长对接特别行”、“ 政策宣传特别行”活动推进落实阶段为3月28日至6月30日。

3.评估总结阶段(2021年1月)。各金融机构分别于2020年7月15日、2021年1月15日前将“2020年**金融特别行”半年度和年度工作总结报人民银行**分行,人民银行**分行组织开展评估总结。

(四)加强考核督办。

在现有金融数据报送基础上,建立“2020年**金融特别行”工作调度制度,按月统计通报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将其作为运用货币政策工具、MPA评估、实行综合执法检查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人民银行**辖内各分支机构要根据人民银行**分行安排,加强货币信贷、调查统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相应的统计通报制度,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围绕信贷投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制造业贷款等目标完成情况定期开展监测评估,近期要着重围绕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春耕备耕等情况开展监测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银行,及时向地方党政报告推介,对工作进展相对缓 慢的银行,加大约谈力度,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调度制度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信息和数据报送工作,同时在系统内分级分类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逐个解决,真正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