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唐颂律师事务所
律师见证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重庆市**区**路**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重庆市**县**镇**村**组**号
甲、乙双方因签署《代持股协议书》,现委托重庆唐颂律师事务所刘朝阳、盛建方律师予以见证。
一、见证事项
委托人周斌与委托人黄启高签署代持股协议的法律行为。
二、见证过程及见证材料
经审查委托人提供的公民身份证和《代持股协议书》,委托人签署了上述合同。
三、见证结论
甲、乙双方签署《代持股协议书》,上述当事人的签字及指印均
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委托人之间从事的上述活动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程序合法,材料真实有效,应为合法有效行为。
附件:《代持股协议书》扫描件一份。
见证律师:刘朝阳 盛建方
重庆唐颂律师事务所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