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2020年开学复课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_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学校2020年开学复课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为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群体性疾病,减少疾病传播,加强对因病缺勤学生的严格管理,维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暴发,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春季学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应认真按照学校晨(午)检工作的要求,及时对学生进行晨(午)检,对晨(午)检中学生出现疑似传染疾病,及时登记在晨(午)检表上,并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

二、基本信息采集。各班班主任提供本班学生基本情况,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监护人、监护人联系电话等。并于开学第一天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报送负责人,负责人汇总学生基本情况。

三、因病缺课病因追查。学生生病不能来校上课时,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将准确病情告诉老师;
班主任发现学生未来校时,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及时报告给学校的负责人,做好学生患病及就医情况记录。

四、因病缺课登记。各班班主任或指定的负责学生,每天上午 8 点 30 以前到教务处认真填写当天本班因病缺课的人数、姓名、缺课课时、主要病情、治疗情况等内容,没有因病缺课的情况也要报告(即零报告),班主任老师要给予积极的配合,教务处每天汇总全校学生因病缺课情况。如果因漏报或迟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不允许学生带病到校上课,有关责任人和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学生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校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学生康复到校后学校要积极为其补课。

六、学校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七、班主任填写《学生因病缺课情况登记表》,学校填写《师生因病缺课情况登记表》备案归档。

****学校 2020 年**月修订 xx中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四)经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两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学生持南通市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