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养老院2020年关于疫情期间实施预约探视的家属告知书范文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满足疫情期间在院老人家属探视需求,根据国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民电〔2020〕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苏康码”查验和人员管理的通知》(苏防控防指〔2020〕9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13号)精神,以及市、区两级民政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在院内布置探视区域,做好预约评估,具备充分条件保证入住长者和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分时间段、分批次进行预约探视。现制定疫情期间的探视制度及探视流程,并将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预约探视须知
1.预约热线:前台:××××
预约时间:自4月16日起开始预约,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非工作时间无人接听,敬请谅解。
2.探视开始时间:2020年4月17日
3.家属探视长者,每周只接待探视1次。
4.预约时家属应提供以下信息:
(1) 长者姓名、楼区、楼层、床位号等信息;
(2)来访者家属身份信息、联系电话。以及流行病学史、有无精神类疾病、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
(3)需交给长者物品,由工作人员先行消毒杀菌后,转交给长者。
5.探视安排原则:
(1)单元分配规则:自理和部分半自理长者在综合楼一楼大厅,对于失能老人,可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要求进入病房探视;
(2)每日探视时间段4个,分别为:9:00-10:00、10:15-11:15、14:30-15:30、16:00-17:00;探视的具体时间、时间段由工作人员统筹协调安排,非以上4个探视时间,原则上不接受入院探视,如因特殊情形确需探视,应提出预约申请;
(3)每个单元、每个探视时间段允许两家探视,且两家不得探视同一房间,每家只能安排2位家属探视且中途不可更换;
(4)探视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探视时间结束请自觉离开养护区。
(5)每次探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6)全院探视家属不得超过10家。
6.特殊说明:
(1)五个禁止:①禁止无预约探视;②禁止存在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患有其他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的家属前来探视;③禁止近期有疫情重点区域旅居史和境外人员接触史的家属探视;④禁止与确诊、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家属探视;⑤探视期间不得进入非指定区域,不得与其他长者接触。
(2)四个必须:①必须在预约时间段来探视(超过时间段不得入院),并如实告知身体情况和疫情区域、病例的接触和旅居史;②必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填写活动轨迹,配合完成体温检测、手部消毒、信息登记等防控工作;③必须配合工作人员指引,按指定路线前往指定区域探视,全程不得摘下口罩;④探视后如有出现新冠肺炎症状,必须及时告知院方。
(3)预约探视工作随疫情进展做适当调整,必要时可能暂停预约探视。同时不建议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长者单独入院探视。
二、预约和探视流程
1.家属致电×××客服热线预约探视,探视亲属应于探视前两天提前预约,非正常探视时间,不接受入院探视,如因特殊情形确需探视,应提出预约申请。
2.工作人员统筹安排探视时间与家属确认。
3.进入院内,家属应做好以下工作:
(1)自行佩戴口罩,全程不得摘下;
(2)向服务人员出示身份证、“苏康码”或其他地域电子健康码(如,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
(3)请家属进行手机验证出行轨迹;
(4)做好个人信息登记、签好承诺书;
(5)结束体温检测、手部消毒等。
4.家属进入养护区指定区域与长者会面:自理及部分失能老人可与亲属在探视区域内进行探视活动﹔对于失能老人,可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要求进入病房探视。
5.探视结束请自觉离开护理区,并从原路线离院。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各位家属积极配合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感谢各位家属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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