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参与者 [综治办2016年开展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工作思路]

    为营造浓厚的打击非法传销舆论氛围,及时有效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市综治办、工商局、公安局、广电局、新闻中心、教体局、团市委、妇联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把打击非法传销宣传活动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通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揭露传销的违法性、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挽救参与传销人员,在全社会形成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国家关于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文件。
  (二)揭露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实质、特征、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及传销的欺骗性、危害性。
  (三)曝光近年来行政处罚、司法审判的传销案件,公布传销组织名单,报道打击传销成果,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打击其嚣张气焰。  

(四)针对传销和变相传销向校园渗透的特点,制作容易为学生接受的宣传资料,教育和警示学生,防止其被传销分子欺骗。
  (五)针对有相当一部分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发生在出租屋的情况,加强对出租屋主和承租人的宣传。  

   三、工作措施     
   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城市无业游民、刑释解教人员、在校学生为重点人群,城乡结合部以及城市租赁房屋、旅馆为重点区域的特点,宣传工作要做到“五进”:一是宣传进工厂、企业。通过镇(街道、园区)企业管理部门及工商行政部门、税务部门,向各工厂提供打击传销的宣传资料,并积极发动工厂以各种形式揭露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诈骗手法。二是宣传进村庄(社区)。在村庄、社区、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等公共场所,通过制作板报、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启动宣传车扩大宣传,并积极发动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三是宣传进市场、超市。在各大集贸市场、超市悬挂标语,制作板报,张贴宣传画,开设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四是宣传进校园。通过教育部门及团委相关单位,在校园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把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同加强学生素质建设结合起来。五是宣传进住户。通过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介,曝光近年来行政处罚、司法审判的传销案件,公布非法传销组织名单,报道打击非法传销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事关我市的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事关我市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的大计,而宣传教育又是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的关键环节,是从源头上杜绝传销的重要手段。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扩展宣传空间,扩大宣传对象,确保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宣传工作深入、广泛、持久地开展。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因我市非法传销活动主要集中在城区,这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主要以城区四个办事处及开发区、华侨科技园为主,各镇要根据辖区实际,组织进行宣传。要建立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有关部门具体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流于形式。  

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镇(街道、园区)及公安、工商、教育、妇联、团市委、新闻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沟通,形成宣传合力。打传办要根据自身职责,组织、协调、配合各部门开展宣传教育;
宣传部门主要负责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情况及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精神,跟踪报道打击非法传销活动;
教育部门主要负责校园内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其他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投入,结合自身职能,大力开展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宣传教育工作。     
   (三)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市综治委将“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集中宣传情况纳入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将集中宣传的责任层层落实到村(居)、单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集中宣传期间,每个镇(街道、园区)都要启动宣传车逐村进行宣传,每个村庄涂写固定性标语不少于3条。市直各部门也要在门前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摆放刊板等。市综治委将组织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镇(街道、园区)和市直部门开展集中宣传的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居)标语的张贴情况、宣传车启动情况及集中宣传日的组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