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实施方案] 2019改善医疗服务

2019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密切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结合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聚焦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坚持检查与规范并重,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市场监管局成立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领导小组,局党委成员、副局长XX任组长,综合执法大队筹备组负责人XX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大队筹备组,负责全县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工作的统一组织实施。

三、重点治理对象和内容 本次重点治理主要针对全县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检查检验的价格与收费、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等执行情况,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违反规定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以及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

(二)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按政策规定进行收费,有无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
允许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卫生材料,有无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额),以及是否存在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费。

(三)医疗机构销售高值植(介)入类医用耗材和药品,有无超过规定的价格水平或加价率销售。

(四)明码标价与价格公示执行情况。

(五)其他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情况。

四、组织实施 此次重点治理严格按照《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确定重点治理医疗机构和检查人员,现场治理机构抽取比例不得低于10%。

(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县公立医疗机构的重点治理,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主要针对投诉举报等途径反映的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主要针对投诉举报等途径反映的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二)为保证重点治理工作协调顺利开展,县局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和现场检查组。督查组负责督导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指导重点治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现场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确定重点整治对象,按照规定的整治内容和目标对抽取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并整治。

五、时间安排 此次重点治理时间为2019年7月5日至11月25日。检查时限为2018年1月1日以来的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行为,重大问题可追溯。重点治理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7月10日前完成)。县局根据重点治理的对象和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重点和目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确定治理对象。并于7月9日前将工作方案及治理对象名单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领导小组。

(二)实施阶段(7月11日至11月15日)。现场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一是要按照重点治理内容认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在调查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依法办案;
二是要综合运用提醒告诫、行政约谈等手段督促价格违法主体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三是要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震慑。要大力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净化医疗服务价格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5日)。梳理前期治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难点,总结经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不少于1件,开展有针对性的提醒告诫,研究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管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分工、夯实责任,精心制定重点治理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坚持检查与规范并重,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搞好统筹协调。可由本局统一组织实施本地公立医疗机构的重点治理,也可联合发展改革、医保、卫生计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重点治理。要充分发挥机构改革形成的综合优势,运用多种监管手段,畅通信息渠道,强化综合治理,提升治理工作效率。

(三)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通过12315等渠道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线索,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检查与规范并重,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的同时,广泛开展提醒告诫。对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共性、普遍性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严格检查纪律。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廉政纪律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行政执法“十不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树立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强化信息报告。检查期间,综合执法大队要做好重点治理情况反馈,在7、 8、9、10月底和11月15日前及时上报当月工作进展、发现的重大线索、约谈和整改情况、案件查处情况、典型案例,加强政策沟通。重点治理结束后,及时开展总结,反映重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取得的成效。并将重点治理工作书面总结、以个典型案例单页材料、《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工作统计表》(见附件)及于11月23日前报市局。

联系人:XX XX—XX 邮 箱:XX@XX.com 附件:2019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9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
万元 内容/项目 参加检 查人数 检查单 位数 查出案件数 查出多收价款 已处理 案件数 退还用 户金额 没收违法 所得金额 罚款 罚没退合计 备注 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方面 一次性卫生材料方面 高值植/介入医用耗材、药品价格方面 明码标价与价格公示方面 其他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方面 合计 填表人:
核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