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金融支持【关于对X县金融系统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关于对XX县金融系统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XX县地处赣东北部,鄱阳湖东南,国土面积1141平方公里,辖6镇6乡,总人口约40万,其中农业人口约30万,属典型的滨湖地区农业大县,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全省生猪外销基地,历有贡米、珍珠之乡之美誉。
    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与区域特色,不断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建立以“有机大米、淡水珍珠、无公害生猪、绿色果蔬、高产油茶、生态雷竹、苗木花卉”等七大类产业基地230余个。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79个,占总量的27.5%,其中,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国字号农业企业4家、省级龙头企业6家、市级龙头企业15。2012年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实现总销售收入达44.84亿元,其中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4家、7500万元的5家。2012年,全县完成农业总产值31.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095元。
    自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县金融系统着力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用多层次、多功能的农村金融体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金融系统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做法
    全县金融系统按照“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以增加有效信贷投入为目标,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为载体,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
    (一)强化思想认识,突出政策引导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万年支行充分发挥自身的窗口指导、政策引导的作用,在总结过去金融系统支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万年县金融系统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对信贷支农的时限、额度、服务、种类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联社在具体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执行。
    (二)转变支农策略,延伸产业链条发展
    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我县金融系统积极转变支农策略,信贷资金投向坚持以支持优质、特色、生态农业为主,支持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村工业化为主,支持农户个体经营户、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为主,着力延伸产业链条。一是以支持农户增收为信贷重点。坚持以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在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农户贷款面。尤其加大对偏远山区农户的信贷投入,大力支持山区农民尽快脱贫致富。二是以调整农业结构为信贷重点。把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作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地方政府的总体规划,重点扶持农民发展了“畜牧、小家禽、种植、蔬菜”等优势产业。三是以活跃农村消费市场为信贷重点。结合农户外出务工、进城经商、集镇购房、子女上学等信贷需求,积极开办住房、经商办厂等信贷业务,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促进了农业整体水平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加快了农村农副产品、商品、货物流通,繁荣了农村市场。四是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为信贷重点。按照“基地+农户+龙头企业”思路,以支持山庄养殖、吉星养殖等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带领广大农民发展致富。
    (三)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功能
    为让广大农民充分享受到方便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我县金融系统不断创新金融业务、工具,完善金融服务功能。一是增强电子化服务。辖区的金融机构均完成了综合业务系统上线工程,实现了全省全县存取款业务通存通兑,汇款业务一分钟到帐,极大地方便了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县农业银行针对农民工汇款业务推出了“农惠卡”业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目前正在推创“百福卡”业务,将更好地方便农民存取钱,帮助农民理财。二是拓宽服务领域。把信贷与新农村规划有利机结合起来,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镇建设。对农建房和其它公用设施建设提供信贷支持,有力促进了新农村建设步伐。三是发展助学贷款。我县农村信用联社承担起了全县农村地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发入的主办行职责。四是开展上门服务。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各金融机构大力提倡“少进机关、多下基层、少找领导、多进农门”的务实作风,深入田间地头,与农民交朋友,结对子收存放贷。做到对边远山区坚持定人、定时、定点服务,不留服务“死角”,方便群众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做到不拖延,不打折扣,取信于民,切实简化贷款手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帮助农民发财致富。并要求信贷人员把送贷与送信息、送致富项目结合起来,为农民提供优质金融服务。通过人性化、科技化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得到了广大农户的赞誉和认可。
    三、金融支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
    1、支农体系不够健全。一是政策性银行不“政策”。农发行只承担农产品(粮棉油)政策性收购资金供应的任务,对商业性经营业务不开展。随着农产品购销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国有粮油企业的经营空间将缩小,粮棉油收购贷款的业务量也会大幅下降。而对于急需政策扶持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开发、农业科技项目推广、农副产品深加工等却得不到应有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发展银行没有发挥其政策性支农作用。二是农业银行不“农业”。农业银行也由于近年来经营战略调整,管理权限上收,信贷向城市及大中型企业集中,支农职能严重削弱。三是农村合作信用社无“合力”。农信社尽管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同时也是金融体系中的一个“弱势群体”,由于农村贷款周转慢、季节性强、业务分散,在建设新农村的高潮中更显单薄,无法满足农村规模经济、农业产业化、对信贷资金的批量式的需求。
    2、信贷结构不够合理。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评级程序先进,贷款门槛设置较高,在县级信贷放置权基本上收,只有信用社的小额农贷业务,且结构不适。一是放“小”的多放“大”的少。主要是抓农户小额贷款,而放掉大部分农业企业大额资金投放。农业信贷资金供给与农业产业化发展不相配套的状况已制约着农业生产水平的总体提升。二是放“短”的多放“长”的少。主要以短期贷款业务为主,忽视了中长期资金供给。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科技开发项目的投入找不到申请银行。普遍存在着“春贷冬收”的现象。据了解,1年期限以内的各类贷款占贷款总量的76%;
而1年期限以上各类贷款余款仅占24% 。贷款周期短的期限制约,已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的需求。此外,金融行业重城轻乡、重消费领域轻农村项目建设的政策导向也制约了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投入。
    3、支农贷款利率偏高。虽然农村信用社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随着信用村、信用户的评定,对小部分级别较高的信用户贷款利率下浮,但并没有对全部“三农”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大部分农户贷款利率都在基准利率上上浮了点,高于农业生产收益率,影响了农民借款的积极性,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
    4、民间金融缺乏规范。非正规金融本身是一种非制度化和非组织化体系,适应于农村经济散、市场主体小的特点。近年来民间借贷在农村发展日趋“活跃”,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发挥了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在农户的主要资金融通渠道中,“亲戚朋友借贷”约占到了80%。在实践中,由于民间金融目前游离于政府监管视野之外,缺乏必要的管理和相应的规范,很容易发展成为高利贷、非法集资,并危及金融稳定。
    四、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构建担保体系,发挥金融支农功能
    一是创新抵押形式。银行、信用社要结合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积极推广实行市场摊位使用权、矿业权、土地承包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多种形式的抵押、质押办法,探索运用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形式,试办大额农业信贷、农户建房贷款、农民创业贷款,并根据“产业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济主体的不同特点,采取“一企一策、一户一策”的办法解决农民抵押、担保难的问题。二是建立担保机制。建议建立由地方政府出资面向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县、乡两级农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农村股份制性质的互助担保公司,并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进行金融创新,拓展农村担保业务,发展社会信用中介服务,完善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评级。从而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发挥农业各类风险基金对农业经济的补偿作用。
    (二)强化综合措施,推动融资回流农村
    目前金融支农的主要力量是农村信用社,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村信用社支农已出现“独木难支”局面。为此,要采取综合措施,多渠道解决资金供给问题。一是要实现金融支农与财政支农互动。近年来财政支农力度虽然在逐年加大,但相对庞大的农业需求还是偏小,必须加大力度以减轻金融支农的压力。二是鉴于邮政储蓄和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在农村大量吸储,而基本不发放贷款的问题,有关部门可通过奖励或补贴的方式,采取自愿、互利和市场化原则,引导其将资金回流农村。三是中央银行应扩大支农再贷款规模,缓解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匮乏问题。四是农村信用社要通过增资扩股、清收不良资产壮大自身资金实力,增加支农资金规模;
政府及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引导和协调,将来源于农民的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支农贷款回流到农村中去,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五是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在农民利益与信用社自身效益之间寻求“双赢”。有关部门要制订相关政策,引导信用社科学、合理运用利率政策,实行差别利率,做到既体现国家利用小额农贷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政策导向,又顾及其服务成本较高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调动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小额贷款的积极性。六是在引导、规范民间信用健康发展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民间金融向正规和经过监管当局审批准入的正式金融组织转变,如建立农村信贷组织(公司)等等。
    (三)创新观念机制,增强农信支农效能
    农村信用社在支农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实现三个突破。一是突破旧意识,树立新观念。要树立贷款营销观念,转变作风,进村入户,加大贷款营销力度。要树立贷款效益观念,帮助农户正确分析市场走势,确保贷款放得出、受到益、收得回。要树立贷款风险观念,进一步把握贷款投向,根据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相应调整信贷结构,及时避免和防范化解风险。二是突破旧体制,提供优服务。要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手续,要改变贷款管理办法,积极做大做强做优适合农民需要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农村企业、个体工商户授信贷款等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品牌。要做好贷后跟踪服务,帮助农民管好、用好贷款,适时开办农民有偿信息咨询、理财服务业务,当好农民的“管家”。三是突破小规模,实现大投放。农村信用社应该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过去单一支持农业、种植的“小农模式”中解脱出来,树立“大农业”观念,集中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支农层次,重点支持一批规模在、起点高、效益好、影响大的农业项目,提高农业产品的附加值,实惠现农业产业化。
    (四)提升信用服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加大信用环境建设力度。加大农村信用环境整治力度,以农村文化建设为载体,加强诚信宣传,结合创建金融安全区,广泛开展创建信用企业、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农户活动,全面提高农户及农村经济组织信用等级。同时,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积极支持金融机构依法收贷,协助农村金融机构不断降低资产不良率。二加大制度环境建设力度。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要坚决把配置资源的职能交给市场,把投资项目的选择权交给企业,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